为坚决打赢空气质量保障攻坚战,全市公安机关雷霆出击、迅速行动,剑指烟花爆竹“五禁”,严上加严进行监管,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线索举报、隐患排查、打击整治等多种手段,打出禁燃禁放“组合拳”,全力守护吕梁“天空蓝”。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动态发布、无人机高空喊话、张贴通告标语、签订承诺书、上门入户宣讲、宣传大篷车广而告之……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火力全开,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禁燃禁放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月31日至2月11日,累计出动警力4360人次,警车1696台次,检查烟花爆竹重点场所1758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78起,行政拘留17人,教育训诫82人,收缴烟花爆竹313箱,罚款6100元;劝阻篝火(旺火)等燃放行为8起。
吕梁公安提醒广大群众:烟花四起,隐藏诸多隐患。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全市人民欢乐祥和过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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