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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新闻发布会实录

网络编辑 吕梁 2022-07-06 14:03:08 0 吕梁 市场主体 产业链

2022年7月5日上午,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新闻发布会召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产业发展中心、市大数据局、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基础上,近期又制定出台了《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了让大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了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薛开宇、市商务局副局长杜锋平、市工信局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武丽云、市大数据局副局长辛怀宇、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李金峰、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科长刘勇等六位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新社、央广网、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记者30余人。

下面,首先,请市行政审批局薛开宇副局长介绍《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

吕梁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薛开宇: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6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下面,我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保障机制等三方面进行解读介绍。一、出台背景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将市场主体倍增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稳住现有、开发新增、激励壮大”总要求和“行政推动、政策拉动、市场带动、督导促动”工作思路,全省率先出台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提出了41项具体举措,明确了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我市市场主体总数较年初净增达到15%以上。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为市场主体打造优质平台载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研究制定了《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制定过程中,张广勇市长多次批示提出修改意见,刘晋萍副市长亲自研究起草修改,并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部门意见。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于6月20日正式印发。二、主要内容《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统筹省、市、县三级资金1.5亿元,对建设城市“烟火气”、双创平台、楼宇经济、农村电商小镇、链长制、开发区、数字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特色产业镇、文旅康养集聚区等“十大平台”进行奖励,激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主动作为,为市场主体打造发育沃土。一是提升城市“烟火气”。完善提升商业街、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特色商业街区,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捷生活圈和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各县(市、区)打造不少于4个特色商业街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给予县(市、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50万元奖励。二是加快双创平台建设。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吸引大学生和社会创业,打造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创业示范园区,鼓励各县(市、区)打造一个不小于2000平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200个以上,各开发区打造不小于1000平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100个以上,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三是发展壮大楼宇经济。依托我市煤焦铁铝电等传统产业,重点招引一批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500强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公司在吕梁设立地区总部。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不少于1万平米的楼宇经济平台且新增10户以上“四上”企业,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四是建设乡村e镇。各县(市、区)建设1个面积约0.5—5平方公里或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乡村e镇,且新增市场主体100户以上,每建一个乡村e镇奖励200万元。五是推行链长制。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链和我市新兴产业链,加快招商一批、建设一批链上项目,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对链主企业及“四上”企业优先安排技改资金支持,并给予链主企业20万元奖励、给予每户“四上”企业10万元奖励。六是打造开发区升级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园,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每个特色产业园引进并投产“四上”企业不少于10户的,给予开发区100万元奖励。七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每打造一条产业链新增企业不少于20户的,给予各县(市、区)、各开发区30万元奖励。八是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各类农业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每新增1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带动有密切利益联结机制的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20户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的,给予农业产业园区20万元奖励。九是发展特色产业镇。各县(市、区)围绕当地的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等优势产业,至少规划打造1个特色产业镇,每个特色产业镇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的,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十是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各县(市、区)要至少打造2个以上文旅康养产业集聚区,且每个集聚区新增市场主体20户、50户、100户以上的,分别给予县(市、区)20万、30万、50万元奖励。三、保障机制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已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十大平台载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将持续跟踪督导,督促各平台建设的牵头部门及各县(市、区)制定出台具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明确奖补标准和奖励办法、时序安排。并充分运用“吕梁政企通”等信息化平台,实行资金直达奖励对象。以上就是《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的全部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导力度,强化政策落实,为市场主体营造优良的发育空间,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吕梁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关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明:

感谢薛局长的介绍。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媒体名称。

智慧生活报记者:

我注意到开发区承担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多项任务,刚才的介绍中也提到了两个关键词“城市烟火气”、“乡村e镇”,请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吕梁市商务局副局长杜锋平:

感谢记者提问。

按照我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建设十大平台任务分工,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布局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开发区升级版、规划建设乡村e镇三大平台建设。

一、布局建设特色商业街区,点燃城市“烟火气”

全面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指导现有省级特色商业街实现提档升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商业街申报2022年省级商业街;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以吕梁市区、汾阳市区、孝义市区为核心,打造布局优化、覆盖广泛、方便快捷的消费商圈;完善夜间消费场景,培育多元夜间消费模式,会同市城管局在市区试点开放呈祥路、丽景街、学院路等10余个便民市场,提供摊位600余个,延长营业时间,为小微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提供生存发展平台。

二、打造开发区升级版,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

我市共有省级开发区9个,包括8个工业(综合)类开发区、1个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今年以来,我局聚焦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21条”,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实施“26大行动”。一是滚动推进“三个一批”活动。每季度与全省同步举办了开发区“三个一批”活动,今年已举办两次。建立了“三个一批”项目观摩评比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活动,检验评比各开发区项目建设成果。二是集成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要求开发区土地出让前,全部完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控制性指标设置和“三通一平”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完成“五通一平”“九通一平”等。今年出让3宗标准地、208.89亩;逐步扩大承诺事项范围,一般工业项目要实现“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就可开工”,1—5月,全市开发区实行承诺制项目12个;按照服务标准化要求,推动代办服务事项从项目建设“全周期”向服务企业“全周期”延伸,保障项目签约落地、无障碍施工、按期建成、达产达效。除房地产项目外,所有企业投资项目要全部实现“全代办”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开发区实行领办代办项目59个,领办代办手续221件。三是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我市将开发区作为招商引资主体,与县市区一并进行考核评价,各个开发区均承担招商引资任务。鼓励开展长板招商、产业链链主招商,积极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1—5月,全市开发区(示范区)共签约省域外项目18个,总投资额99.79亿元;新增市场主体348户,增速14.22%。四是建设产业园区。支持开发区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支持开发区规划建设国际合作园,打造对外贸易和外资项目集聚地。要求每个开发区至少规划建设1个特色产业园或国际合作园。

三、规划建设“乡村e镇”,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依托各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利用今年、明年两年时间布局培育一批乡村e镇,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围绕乡村e镇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定位,进一步加强平台承载,推动产业、主体、电商等要素科学聚集,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今年年内将建成兴县蔡家崖、岚县普明镇、石楼电商产业园、汾阳杏花村镇、交口石口乡5个乡村e镇项目,目前省级第一批补贴资金2400万元已下达,正在加快推进实施。

《政府法制》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推行链长制。请问吕梁市工业领域打造那些产业链?有那些具体的政策支持?

吕梁市工信局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武丽云: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围绕省10条产业链,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工业领域全力打造现代煤化工、氢能、白酒、铝镁精深加工、非常规天然气、特钢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风电装备、光伏、现代医药、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13条重点产业链,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6个部门牵头推进,每条产业链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链长+链主”的工作推进体系,通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带动“链主”企业做强做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国内、省内、市内配套水平,重点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20-30家。到2025年,13条重点产业链规模效应初步显现,营业收入突破3500亿元,培育形成1条1000亿级产业链,4条500亿级产业链,6条100亿级产业链,2条50亿级产业链,产业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

目前,产业链出台的支持政策有:

(一)省级支持政策

1.“链主”企业培育。推动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大做强,对“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2.本地配套奖励。鼓励“链主”企业以商招商,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本地配套率,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产业链锻长补短。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推行“链长制”,支持产业链锻长补短的上下游重点企业和关键产品,增强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10条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建链、强链”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支持。

(二)市级支持政策

1.对工业类链主企业投资规模不少于10亿元,其他类链主企业投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并带动链上新增“四上”企业不少于10户的,对链主企业及“四上”企业优先安排技改资金支持,并给予链主企业20万元奖励、给予每户“四上”企业10万元奖励。

2.市级筹集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助力氢能产业链发展,具体支持政策正在制定。

3.市级筹集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白酒产业链上成立吕梁杏花村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台了《关于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一是支持民营白酒企业提升改造,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获得省工信厅技改资金支持的项目,市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奖励;二是对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白酒生产企业,在省级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50万元,县级再补50万元;三是当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增幅不低于30%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四是当年度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选为“十朵小金花”或重要荣誉称号的白酒企业,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4.我市设立工业新动能(技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13条产业链上企业项目建设的奖励和贴息补贴。

山西青年报记者:

“数字经济”是个热门话题,请问我市在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方面有哪些政策,现在的成效如何?

吕梁市大数据局副局长辛怀宇:

首先感谢媒体记者朋友对吕梁大数据工作的支持!

近年来,吕梁市委、市政府全力实施大数据战略,着力强化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相继出台《吕梁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吕梁市数字经济园大数据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吕梁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个优惠政策文件,推出52条优惠措施。主要有:对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奖补,对大数据企业在宽带使用、上云、用房、融资等方面予以补贴,对总部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予以奖励,对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人才进行补贴。为此,我市设立了大数据专项资金,2020至2022年,共发放奖补资金1000余万元。

今年,围绕市场主体倍增,我市着力建设数字经济平台、打造大数据产业链,对成功打造一条大数据产业链且新增企业20户以上的县(市、区)、开发区奖励30万元。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打造“数谷吕梁”,全面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立了良好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应用生态,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培育产业生态,激发数字产业化发展动力。我局瞄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聚焦科大讯飞、华为、京东等头部企业、链主企业打造产业生态链,围绕AI、5G、物联网等领域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重点发展5G+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数据标注,数据存储、云计算服务和超算服务相关产业。目前全市已引进大数据相关企业40家,培育大数据领域高新技术企业5户,省级研发机构2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户。

二、深度融合应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11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智慧环保平台、“三零单位”创建平台、智慧警务大数据平台等多项应用成果。推动民生服务数字化,开通的“吕梁通”APP,涵盖了14大类242项便民服务事项;引进科大讯飞,成立“吕梁清华讯飞联合实验室”,建成“数字健康管理人工智能服务平台”;搭建了数字城管大数据平台、吕梁山护工服务平台、眼科人工智能、远程协同诊疗信息、“村医通”系统等多个民生应用。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煤炭、焦化、氧化铝、物流等传统产业涌现了一批数字化改造先进企业。

市大数据应用局将继续把发展大数据产业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抓手,打造“数谷吕梁”大数据产业基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倍增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请介绍一下我市在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方面的举措。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科长刘勇:

首先十分感谢大家对“三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我们瞄准市场主体倍增目标,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优化环境和强化服务等措施,在固投补助、贷款贴息、人才补助等方面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实力、提升质量,扩大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链主企业。

一是实施龙头企业倍增行动。出台《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方案》和《加快全市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县级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和市级骨干龙头企业补充申报,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龙头企业梯队,打造农民紧密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60户,省市示范联合体达到30个,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350亿元。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与中国农大、西北农林、山西农大、山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在技术研发、品牌创建、基地建设、三品”认证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合作。组建中阳木耳、交口香菇、方山肉牛品种改良、汾阳有机肥料等4个市级产业研发推广中心。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大专项+项目清单”管理方式,采用贷款贴息、项目建设补助、奖补、风险补偿、注入资本金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统筹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争取省市财政资金3600万余元,对企业贷款贴息、人才补助、产业化联合体、特色产业示范园等方面给予扶持。“吕梁模式”“乡村振兴贷”累计支持小微企业230户、投放贷款19.56亿元。

四是加强指导服务。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宣传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企业工作台帐。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投融资平台,建立企业与银行间的专项贷款绿色通道。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

吕梁广播电视台记者:

乡村振兴是今年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请问乡村振兴局在“发展特色产业镇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方面将发挥哪些作用?

吕梁市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李金峰: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发展特色产业镇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更是探索吕梁特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路径的创新举措。按照省、市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部署要求,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发展特色产业镇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面提质。

一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把特色产业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范畴,通过创建特色产业镇、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基地、数字乡村等,以点的示范突破引领带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展开。制定38条创建标准,通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健康的乡村治理体系,帮助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确保实施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创业发展平台。

二是实现优质产业集群发展。围绕我市红枣、核桃、杂粮、马铃薯、设施蔬菜、白酒、食用菌、肉牛、沙棘等优质特色产业,利用三年时间打造50个左右特色产业镇,今年首批创建15个。通过示范带动,打造一批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融合集聚区,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抱团发展、集群发展、规模发展。

三是推动各项政策倾斜支持。第一是人才支持政策。针对特色产业镇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主体需求,深度对接中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争取引入特色产业镇和企业发展亟需的高级人才,试点推行教授级农技专家驻点服务模式,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第二是金融支持政策。贯彻落实金融助农精神,深化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发挥好小额扶贫信贷助农支农作用,支持脱贫人口积极发展产业自主创业,实现稳定增收。今年已投放5.5亿元,涉及2.2万户。第三是财政支持政策。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特色产业镇,每个特色产业镇至少新增100户市场主体,对创建成功的给予100万奖励。第四是项目支持政策。特色产业镇实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乡村振兴项目库,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倾斜支持。第五是主动强化服务支持。特色产业镇创建期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在人才引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对市场主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不断优化特色产业镇发展环境,持续壮大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明: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负责同志和媒体记者的出席,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持续关注我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把有关政策宣传好,把取得的成效展示好,共同为吕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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