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2〕85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申报,在12月11日前完成自评;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初审和实地核查,正式行文推荐到市工信局。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执行。
三、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参与评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评价工作,县区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同时进行初审和核查,按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汇总表推荐到市工信局。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附件:1、附件1省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省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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