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投身转型发展蹚新路的实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快速平稳,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法治专题学习常态化,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联合发布《太原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0次研究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14项(同时列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议题),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6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大问题38项,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打造地方软环境最重要的抓手,主持制定市委依法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履职任务清单(市委书记10项、市长10项),37次作出批示要求,督促检点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长带头讲法治课,亲自研究部署取消、承接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组织我市市本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负责同志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督促带领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成效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开展创建工作。经自愿申报、省级初审、书面评审、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太原市在87个综合候选地区中脱颖而出,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不折不扣落实职权下放任务,做到“应放尽放、应放真放”,近三年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职权59项(2020年20项、2021年21项、2022年18项),全部承接到位、取消彻底、下放到位。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市级九大类3373项行政职权全部上网公开。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260项划转事项平稳承接。实施“五减三化”改革,减少审批事项56个、压减率21.5%,减少审批环节423个、压减率51%,减少申报材料近2000项、压减率65%,办理时限压缩65%。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实现新办企业“3.6小时办结”,企业登记“线上全程帮办”,“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成为太原审批服务新名片。
精准落实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48条意见、强化要素保障78条措施,创新制定“1+6”行动方案,推出110项重点任务和203项改革举措,多措并举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6.93万户、增长38.49%,总量达71.92万户、增长19.92%。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清单基础上,申请材料再精简32个,审批环节再减少9个,审批时限再压缩377个工作日。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出让“标准地”19宗991亩,保障落地项目“拿地即开工”,建成标准厂房6.14万平方米,让企业“拎包入住”、放心发展。
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全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共计762次,抽取企业5075户,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600次、运用率78.7%。充分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效能,开通信用修复“快车道”,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5521户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汇聚监管数据6万余条。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指导推动力度,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2件,罚没款25.37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大数据立法。修订《太原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细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职责和程序。推进学校安全立法,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合法权益。推进《太原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改,关注交通治理问题。2022年审核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政府规章2件。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2022年审核各类文件276件次,备案审查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27件,前置审查批准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太原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9个事项列入我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制定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2022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市政府重大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及研究咨询有关政府涉法事宜73件。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从体制机制、权责边界、日常管理3个方面发力,理顺乡镇(街道)与执法部门的关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目前,乡镇(街道)全部设置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并组建“1+X+Y”综合执法模式,统一配备执法人员2358名、车辆316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明确公示主体、完善公示内容、统一格式模板。研究制定《太原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太原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流程图参照式样》,为基层执法提供规范化指引。组织全市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为925人发放了执法证件。对违规获取和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进行注销清理,共清理执法证件336个。重点执法领域完成执法制式服装换装。18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针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权,细化量化执法裁量基准并对外公布。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落实《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22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布207项“免罚清单”和117项“轻罚清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完善,召开全市行刑衔接座谈会,规范食品药品领域的执法司法衔接。加强与检法两院、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坚决执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其他行政机关、检法两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移交案件254起,进一步强化了办案衔接协作机制。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自查,推进问题整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1044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完成全市263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严厉打击惩治涉网黑恶、养老诈骗、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有力保障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规划市级总体应急预案1部,专项应急预案46部,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制定印发《太原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太原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逐步完成太原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理顺抢险救援机制。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动。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了“应急使命·2022”太原应急综合演练、“战汛-2022”太原市太榆退水渠(小店段)防汛应急演练等涉及地震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森林火灾、尾矿库排险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96次。积极推进军地联合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建设,为全市22支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授予队旗,指挥体系决策处置能力、部门间沟通协同能力、应急队伍的现场救援能力有效提升。2022年成功处置了太佳高速危险化学品泄漏、晋银石化液化气罐爆炸燃烧事故等12起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访调对接工作的通知》,成立太原市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山西省智慧调解服务系统”准确对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推送数据信息,通过线上委托的方式实现诉调、公调对接。9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27个领域,逐步形成“纠纷内部自行解决,矛盾行业自行处理”的“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821次,调解纠纷18759件,调解成功18676件,调解成功率为99.5%。
商事调解服务实现全覆盖。在全市实施“双百工程”,在105家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或派驻商事调解员,向1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派驻商事调解员,实现商事调解服务全覆盖。成立全省首个商事纠纷化解中心,2022年共受理调解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15.91亿元,调解结案率90.28%,调解成功率58.32%。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明显。坚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10个县(市、区)都增加了2个行政复议人员专项编制,实现每个县(市、区)平均3名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标准。部署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解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突出问题。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18件,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36件,纠错率为8.6%。
(六)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2年共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10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0件,省政协提案49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52件,市政协提案517件,办复率100%。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条例》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按照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落实。
主动接受司法监督。2022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4件(其中一审87件,二审39件,再审8件),已审结98件,败诉6件,胜诉率95%。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等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处理检察建议241件。
健全审计管理制度。全年共安排审计项目43个,截至2022年11月底,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4.85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01个,提出审计建议57条,移送各类案件线索22起。
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市42个政府网站、265个政府序列政务新媒体运行稳定,全年在网上发布各类信息9500余条,有力保障了公民“知情权”;12345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197.76万件,当场答复127.76万件,总体办结率达97%,接到市民来电来函表扬感谢2400余次;受理人民网和市长信箱留言1.7万余件。全年共收到15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全部办结。
(七)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
全省率先建设企业登记“线上帮办系统”,群众足不出户,营业执照送上门。建设应用太原市商事登记系统,新开办企业线下“1天办结”、线上“秒批秒办”,与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协作开展企业登记“跨省通办”,实现疫情影响下市场主体逆势增长。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建成并试运行,全市55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均已在平台上注册登记。该平台的启用,实现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查询、动态管理、征求意见、前置审查等各项功能,提升了我市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启用行政复议云接待平台,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听证、在线审批、实时数据统计分析和实施电子档案管理,推动办案各环节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打造“智慧复议”,逐步实现复议办案高效化、智能化。
(八)加强学习培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县处级以上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200余册,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委委员、依法治市办成员等领导干部配发《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150余册。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市长亲自带领60余名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观摩庭审,超10万人在线点赞。
推动全市各级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印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应知应会手册》10000余本发全市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中央党校胡建淼、中国人民大学龙翼飞等著名专家学者开展线上讲座,10个县(市、区)、13个市直单位共1200余人参加培训。结合不同执法领域、不同区域执法实际需求,对新申领执法证的相关人员、驻县(市、区)十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人员共4000余人开展辅导培训,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太原日报推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栏,展现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地铁2号线上打造宪法、民法典普法车厢,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900余场。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结合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录制《法说太原》42期。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依法行政水平仍有待提升。如: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还需进一步统筹优化等。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明确工作责任,抓住重点关键,创出亮点特色,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压实责任,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太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建立健全督察反馈、督察通报、问责建议和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落实效果。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落实促提升。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反馈问题逐项解决、逐一销号。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立足当前解决具体问题和紧迫性问题,着眼长远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主动作为,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结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发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破解难题,带领全市基层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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