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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人才新政“12条”新闻发布会

网络编辑 太原 2020-08-17 20:51:06 0 人才 山西 工作

              

  6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卢建明同志,省委人才办主任丁耀武同志,省科技厅副厅长张克军同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魏志华同志,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同志,省国资委党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马进同志,深入解读《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当前,正值全省上下兴起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热潮的关键时刻,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在完善创新制度、集聚创新人才等方面持续发力”的重大要求,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从转型综改的战略需求和迫切要求出发,更大力度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力补上人才工作短板,制定出台《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也就是山西人才新政“12条”,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为了让广大人才、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把握这个重要文件的内容,我们邀请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卢建明同志,省委人才办主任丁耀武同志,省科技厅副厅长张克军同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魏志华同志,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同志,省国资委党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马进同志,深入解读山西人才新政“12条”,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丁耀武同志介绍山西人才新政“12条”出台的背景、意义等相关情况。

省委人才办主任 丁耀武: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西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山西人才新政“12条”)出台的背景、意义等相关情况。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竞争力是发展核心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把人才作为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才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精彩的“人才篇”。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视察山西时,要求山西“建立一支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上个月在我省视察时,指示山西“要在完善创新制度、集聚创新人才等方面持续发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之一,强调要“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

  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2017年以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一是党管人才得到不断加强,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

  二是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聚焦人才工作方方面面,出台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搭建起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四梁八柱”。

  三是人才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人才投入政策”,省级人才经费年度预算由2017年以前的1.3亿元增加到现在的7.1亿元,是原来的5.5倍。

  四是人才平台建设提速提质,“111”“136”“1331”等省级创新工程的实施,在创新平台打造、拔尖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高层次人才引育初见成效,新增“两院”院士、国家“万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2人。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人才工作还存在政策文件繁多落实难、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不高、人才服务保障政策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近一段时间以来,省委围绕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座谈,着重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研究对策。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多次到综改区、“农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调研,亲自拟定题目让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政府督查室作专题调研;3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各部门专题调研情况汇报,研究人才工作;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科学技术大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就加快人才制度建设,加力补上人才短板,加大企业引才用才力度,作了系统阐述,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楼阳生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确定的任务和已经出台的文件逐一进行梳理,对全省人才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摸清了人才队伍基本情况,找出了人才工作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制度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打通人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让广大人才享受到改革红利,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工作中亟待解决和广大人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政策设计,多次研究沟通,起草了山西人才新政“12条”。

  山西人才新政“12条”既充分吸纳了对国企人才流失问题调研、高校引进人才问题调研和人才工作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又学习借鉴了省政协“创新生态”调研成果和兄弟省市人才工作的先进做法。起草过程中,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3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曲孝丽同志3次主持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座谈会,听取部分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市委人才办代表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修改。

  山西人才新政“12条”共分6个方面,从着力点看,既着眼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服务六个环节,也考虑了人才关心的工作、事业、生活、人文四大环境;从适用性看,既有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也有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从创新度看,既有对原有人才政策的优化细化实化,也有很多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突破,还填补了一些政策空白。“12条”的制定出台,必将会对山西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谢谢丁耀武同志的介绍。

  下面,请卢建明同志解读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特色、亮点等主要内容。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卢建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制定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完善创新制度,集聚创新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的一项重大举措。刚才,耀武同志介绍了山西人才新政“12条”出台的背景、意义等相关情况。下面,我对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特色、亮点等主要内容作解读和说明,概括起来是六个“最”:

  一、发出重视第一资源最强声音。

  人才是第一资源。山西转型发展,根本要靠创新驱动,核心就是人才。总体上看,近年来全省上下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也有一些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真正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才工作仍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地位,省市县三级对人才工作重视程度逐级弱化的态势。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建立两个专项制度:一是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从今年开始,由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长就本地人才工作分别向省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向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二是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考核。主要通过人才政策落实、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结构、人才平台建设、人才发展环境等指标的考核,对各地各单位人才工作进行评价、予以奖惩,各市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由省委人才办考核,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分别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考核。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专项考核,意在发出山西重视第一资源的“最强音”,立起山西狠抓第一资源的“风向标”,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第一位置”,由“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推动人才引育实现最佳效益。

  山西人才总量少,高精尖人才更匮乏,结构性缺口很大。全职引进高精尖人才代价高、难度大,现实通行的办法是柔性引进,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不求见面、但求见效。这几年,我省柔性引进了一些人才,但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效果不好、性价比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两条改革举措:一是以项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落实省委“项目为王”的要求,围绕科技和产业需求,按年度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采取“项目+人才”模式,有计划地精准引进急需紧缺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科技创业投资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二是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主要是针对高校反映强烈的团队引进中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予以解决。我们了解到,虽然各省市都有类似的办法,但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我省的政策既适用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也同样适用于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支持范围更广,政策更加灵活。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事项、支持程序、申报时间和责任分工,将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真正构建起灵活开放的引才育才机制,让好政策发挥出最大效应。

  三、为企业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

  企业是创新主体,长期以来,我们省的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发展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引进的人才85%在高校,只有15%在企业,其中,既有企业创新动力不强,引才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也有企业市场化薪酬改革滞后,对人才吸引力不强等原因。全省科学技术大会提出,要突出抓好规上企业创新全覆盖,加快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深度融合。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采取两条措施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一是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薪酬。允许国有企业自主引进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引才投入视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要求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提高科技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明确提出,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平均水平要高于企业管理人员。同时,要求国有企业赋予科技研发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可以赋予其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一方面,是用才机制上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的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入编事业单位。另一方面,是引才资金上的支持,明确企业全职或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通过中介机构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在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的,均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明确企业省外境外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与在晋人才同等待遇,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

  四、赋予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最高权限。

  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这几年,省直有关部门围绕人才工作方方面面,下放权力、减少环节,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用人单位引才育才动力和广大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仍然存在放权松绑不够彻底、管得过细过多等问题。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模式进行重构性改革。一是自主制定用人计划。二是自主开展人才招聘。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自主制定招聘方案、实施招聘,组织人社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不再进行事前备案。明确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人员增减情况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即可。针对各地各单位反映强烈的人才政策门槛过高、本地高校优秀毕业生留不下来的问题,山西人才新政“12条”明确,强化晋才晋用,不再将大学排名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搞学历“一刀切”,允许省内的本科院校按需择优招聘本校优秀本硕毕业生。当然,在放权松绑的同时,组织人社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压实各用人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

  五、给予本土优秀人才最强激励。

  近年来,山西人才队伍快速壮大,但人才流失问题依然突出,其中既有我省在产业发展、薪酬待遇、生活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也与我们在关注外来引进人才的同时,对本土优秀人才重视不够有关。人才计划是识别、发现、评价、培育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要改革优化人才计划,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关于省级人才计划,改革基本思路是,做好“加减乘除”文章,推动人才“帽子”、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加”,就是通过政策优化重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减”,就是减少人才计划数量,不乱发“帽子”。“乘”,就是集中资金打造品牌计划,形成乘数效应。“除”,就是实行跟踪评估,建立淘汰制度。优化整合路径是,继续大力实施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将其他引进培育类的计划纳入“三晋英才支持计划”统筹实施,开展“百名高端领军人才引领行动”“千名拔尖骨干人才支持行动”和“万名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行动”。人才培训类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再列为省级人才计划。关于人才支持激励,改革基本思路是,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既要看人才头衔,更要以科研成果为标准。支持激励办法是,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比如,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标准由目前的1:1提高到1:10。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新当选“两院”院士、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者,参照引进同类人才安家费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

  六、全力打造人才服务保障最优环境。

  当前,人才竞争已经从1.0时代跨入2.0时代,不单单比拼薪酬待遇,更重要的是人才发展环境的较量。我省虽然在各项文件中明确了人才安家落户、子女上学、家属安置等政策,但与兄弟省市相比,服务保障政策少,没有形成完整体系,不能做到“一站式”办理。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两条重要措施,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增强人才获得感。一是组建人才服务机构。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个是整合人社、科技、科协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人才服务相关职能,组建人才服务专门机构,建立人才服务平台,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第二个是,探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联盟,通过共建共享,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精准服务。二是解决人才现实问题。包括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明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积极协调省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同级财政发放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首次入学可选择学校。各市县(市、区)加大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建设力度,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总之,我们将竭尽全力帮助人才解决好衣食住行方面的“关键小事”,让人才真正安心“做好大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也充分宣示了山西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诚。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加大对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山西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我们也深知,“政策千条万条,不落实就是白条”,为确保山西人才新政“12条”落地落实,5月26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曲孝丽同志,就抓好“12条”落实作了详细安排部署,目前,有关责任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下一步,我们将陆续发布,也敬请新闻媒体予以关注。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的光临,感谢对人才工作的支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谢谢卢建明同志的解读。

  下面开始回答记者的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太原日报记者:

  请问省科技厅张克军副厅长,围绕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具体将如何实施山西人才新政“12条”措施?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克军: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层次科技人才是人才金字塔的顶端,是“最稀缺”的人才资源,是科技创新最核心力量,也是当前人才竞争的焦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积极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人才强省建设。今年3月27日召开的全省科学技术大会,是我省科技事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楼阳生书记就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作出的全面部署,启动实施了“111”创新工程,将“加力补上人才短板,以人才洼地助推创新高地建设”列入着力抓好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创新机制、打造平台、创优环境、深化改革全方位为全省人才服务。

  一是强化依托科研攻关项目和平台培养人才团队。这就是山西人才新政“12条”里提出的“项目+人才”模式。我们将设立创新团队专项,把人才团队培养作为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攻关计划等科技项目的重要任务,在山西省实验室、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中明确人才团队的培养任务,实现项目、人才、平台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二是加快建设引才引智开放合作平台。聚焦我省14个重点产业领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等途径,加大柔性引才力度。设立“京津冀--晋”科技合作项目专项,重点支持京津冀高校、科研机构在我省开展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为引领,集聚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地区的优势科技资源,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和产品在我省落地转化。

  三是加大科研人才的激励力度。强化结果导向,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简称“三大奖”)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标准由1:1提高到1:10,按照现在国家奖励标准,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50万元的奖励,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重视。据不完全统计,我省1:10的配套奖励额度处在全国的第一方阵。全国有16个省市自治区没有配套奖励,有7个省市自治区按照1:1配套奖励,还有部分省奖励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可以看出,我省这个奖励力度是非常大的,也是空前的。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这个激励措施,就是鼓励和支持我省科研人员多拿国家项目,解决国家层面的技术难题,提高山西科技创新能力。

  四是建立完善项目引才数据库。通过项目合作,我们可以更加了解掌握海内外、省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的状况,建立起14个重点产业集群科研人才数据库,加强与他们的合作交流,联合开展重点科研项目凝练,精准确定我省科研攻关技术,以更广范围、更高层面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利用,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谢谢。

新华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刚才公布的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举措中有很多具体明确的奖励政策,这些奖励政策都需要财政部门拿出真金白银来保障,请省财政厅对这些奖励政策作进一步解读。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魏志华:

  财政部门在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资金保障职责,2017年,贯彻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楼阳生书记提出的“二类财政,一流人才投入政策”和“对表中央、对标一流、对接国际”的工作要求,省财政厅从10个方面制定了40条财政支持人才政策,并克服财力困难将人才经费由2017年以前的1.3亿元逐步增加到目前的7.1亿元,有力保障了现有人才政策的落地见效。

  刚才公布的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举措中,财政奖励政策主要集中在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和加大人才激励力度两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有9条,下面,我就三个方面9条具体政策措施的特点简要说明如下:

  一是进一步瞄准了企业是引进人才的重要主体。2020年以前,我省引进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人才经费也随之支持到高校。截至目前,省财政共下达人才专项经费4.11亿元,支持我省高校引进以2名院士和6名长江学者为代表的一批高精尖缺人才,支持引进1859名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省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中提出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目的就是要在支持高校引才聚才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企业引才聚才的活力,通过支持企业引才聚才,形成高校与企业人才双翼齐飞,共同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企业引进人才的奖励政策。2020年以前,省级对企业的奖励主要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奖励,第一批奖励资金为6000多万元,同时也提出了对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奖励,但未明确补助标准。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中明确了对企业引进人才、中介机构帮助引进人才和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3条具体奖励政策,目的就是要给企业加油鼓劲,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条件大力引才聚才,通过引才聚才大力提升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进一步体现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价值。根据楼阳生书记对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价值的指示精神,2017年,省财政支持人才政策中规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后净收益的70%以上可以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奖励力度之大居全国前列。2018年,省财政厅又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奖励标准,省级奖励资金由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中针对加大人才激励力度提出了6条奖励政策,包括了配套比例大幅提高、奖励额度大幅提高、增加奖励对象、既奖励引进人才也奖励本省人才等政策,这是省委在营造尊重人才良好生态环境、鼓励人才勇挑重担勇创佳绩方面的新措施新导向。这些政策措施出台后必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楼阳生书记对我省人才工作提出的思想要再解放、政策要再精细、服务要再跟进的重要指示,强化改革创新,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我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谢谢。

山西青年报记者: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主要渠道。请问省人社厅贺厅长,此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亮点是什么?

省人社厅副厅长 贺德孝: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是人才、知识、技术密集的公共服务组织,是人才创新创造的重要阵地。全面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效”要求,为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松绑,全方位有效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是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此次改革核心是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亮点主要体现在三项“自主权力”:

  一是自主决定用人数量。当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在数量上能够保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需求,但是程序环节较多,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主管部门确定后,报组织人社部门下达。此次改革,组织人社部门取消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用人计划管理,将监管由事前转为事后,压缩了工作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这些单位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补充各类人才不受自然减员限制,“用什么人、用多少人、什么时候用人”均自主确定。

  二是自主决定招聘方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组织人社部门不再对招聘方案进行事前备案,减少了招聘工作流程,压缩了招聘工作周期。

  三是自主决定考核方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自主决定考核方式,具体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以大学排名作为限制性条件,不搞学历“一刀切”,充分支持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开展引才工作。

  改革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人员增减情况和招聘结果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谢谢大家。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要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请问省国资委在支持省属企业引才聚才方面国资监管部门有什么考虑?

省国资委党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马进:

  省属企业在山西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今年召开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强调,国资国企改革是事关山西转型综改全局、事关山西国企长远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不断提升省属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贯彻落实好省委新出台的人才新政“12条”,省国资委将着力通过人才引领转型、人才引领发展、人才引领创新,实现由人才强企到人才强省。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关于加快省属企业人才培育的实施办法》。通过14项具体举措,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使企业真正成为创业者的乐园、创新者的高地和创造者的聚集地。

  二是创新做好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省属企业积极对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不断创新柔性引才方式,积极在省外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省属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研发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借智借力推动山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山西人才新政“12条”对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相关人员入编事业单位,以及引进高端人才财政给予补助都作了明确规定,省国资委将指导省属企业认真学习研究,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

  三是完善引才聚才的薪酬制度。指导省属企业大力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端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端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制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可以实行单列,不受工资总额限制。鼓励省属企业实施科技研发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四是持续创优人才成长环境。指导省属企业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统筹各种资源,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切实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更加注重宣传人才及人才工作,加大对优秀人才的选树表彰和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及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督办。组织开展对省属企业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以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统筹把握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全面、系统评估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省属企业人才工作考核要纳入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非常感谢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6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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