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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忻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

网络编辑 忻州 2021-11-12 10:00:45 0 义务教育 忻州市 全市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1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晋政教督〔2021〕1号)要求,我市认真对照评价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接到通知,忻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照12个方面评价重点38项主要观测点,认真梳理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制作政策清单、措施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评报告。 

二、主要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忻州市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高位推动教育工作。2021年,市委、市政府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多次会议研究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教师队伍招聘、校园疫情防控、中考、高考、“双减”等教育重点工作。建立市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为学生上思政课。全市学校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市委教育工委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所属党组织2021年发展党员41名,组织70余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宣讲、专题组织生活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等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普及率95%,普惠率88%,公办在园幼儿占比60%。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忻州市义务教育学校2021-2023年布局优化工作方案》,2021年全市新建投入使用8所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3500个。印发《忻州市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科学谋划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努力扩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逐年降低跨县域招生计划,2021年比上年度减少30%以上。印发《关于忻州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大特教经费投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21年全市共招聘国家公费师范生48人、研究生4人、特岗教师718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7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全员培训,32128人次参训,做到了应培尽培,参训率达96%以上,合格率达98%以上。1466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开展2021年“忻州市春季学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覆盖全市1136所中小学校。14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出台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两个配套文件,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021年,以市委常委会名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7个、模范教师118名、先进工作者30名,全市70名教师获晋绥儿女奖励,215名教师获励耕计划资助。 

(四)实施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题培训会,各县(市、区)组织所属区域开展培训,做到全市教育领域干部教师学习培训全覆盖,三个改革项目获批省级改革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全市共组建教育集团11个,覆盖中小学49所;组建教育联盟22个,覆盖中小学66所;组建大学区36个,覆盖中小学365所;成立对口帮扶13组,覆盖中小学49所,实现了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共同提高,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深化教师队伍管理综合改革,以市直和平小学、七一路小学、十二中、十三中4所学校为试点,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召开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会,市教育局分5组开展实地调研,将“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推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忻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选聘34名兼职督学对32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进行挂牌督导,实现了全覆盖。责任督学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双减”、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督导,以督导促进学校落实政策、整改问题、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五)全力推进“双减” 

市委、市政府建立忻州市“双减”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下发《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的通知》、《忻州市“双减”实施方案》、《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迅速开展“双减”工作。全市不再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全市共发放停办通知书706份,取缔关停无证黑机构495所。积极推广工商银行“教培云”平台管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风险和受教育者的消费风险。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各学段、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均在“双减”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全市271所公办非寄宿制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惠及教师、学生15万余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通过结对帮扶、各学校集体教研、集体备课、高效课堂、课后服务等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保证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教育改革,我市教育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优质教育资源还需进一步扩大。受历史欠账影响,我市区域、城乡、校际发展还不充分,“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与先进市域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教师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学校教师队伍数量上存在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质量上存在专业能力与家长期望值有差距的问题。教师队伍的培养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尤其是乡村教师队伍能力还比较薄弱。教师队伍整体上还不能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不能很好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三)“五育并举”培养体系还有待完善。有的地方和学校还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疏于体育美育、缺乏劳动教育的现象。德育在紧扣学生特点做得还不够到位,入脑入心的实效性还不足,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还有待完善。智育在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方面做得还不够。体育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上还需作更大努力。美育在面向人人方面任重道远。学生在参加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方面明显不足,劳动育人和实践育人工作有待加强。 

(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还需形成合力。我市按照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制作了问题清单,确定了试点项目。但推进过程中,有的地方存在畏难情绪、观望心理,有“上热、下冷”的现象。教育评价改革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全链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五)“五项管理”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我市对“五项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大部分中小学校制定了“一校一案”,但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宣传不到位、家长知晓率低、对学生使用手机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 

(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任务还很艰巨。近年来,我市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减少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但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更强的责任、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忻州全方位高质量赶超型跨越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创宜游创新型田园城市提供教育保障。 

(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把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坚持不懈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创新。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到各方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力度,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率、公办园占比在现有基础继续提高。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实施幼小衔接行动计划,纠正“小学化”倾向,推动科学做好儿童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鼓励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动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行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一县一策”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推动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聚办成寄宿制学校,中学向县城集聚办成高质量学校。大力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忻州市进一步落实“双减”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行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完善作业、考试、教育教学管理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扎实做好“五项管理”实施工作,确保“五项管理”内容落地见效。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普遍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格局。 

(四)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真正实现编随人走、岗随人动、薪随人发,盘活存量,优化总量,打通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编制壁垒,解决公办园师资不足问题,最大限度用足用活用尽资源,发挥资源的效用,提升办学水平,更好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把严教师入口关,加大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查力度,提高新入职教师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抓好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教育;坚持底线约束,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五)加快推进“五育并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出台《忻州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体育、美育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持续开展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活动。积极探索“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有效举措,不断丰富育人路径。 

(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成立专班,抓好现有三个试点项目改革,确保改革早出成果,并在全市推广。努力实施好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的评价改革专项行动,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真正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评价制度机制上。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教育督导“长牙齿”作用,强化教育督导结果应用。 

(七)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特权的招生入学机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考试选拔生源。完善治理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机制,制定规划,逐年核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2023年完成各项任务,解决民办义务教育体量过大的问题。同时加强过程性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治理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过高的县(市、区)督促指导。强化舆论引导,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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