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是兑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面对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如何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统一开展“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行动的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下大力执结一批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重拳出击维护司法权威。
此次专项行动中,记者前往盂县人民法院,随执行法官现场见证法院系统“凛冬亮剑”,感受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执行护民生的决心和力量。
岁末天寒,警灯闪烁。一大早,执行干警40余人、警车10辆早已在盂县人民法院集结完毕。与此同时,城区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院等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也均在各自辖区集结待命、蓄势待发。
随着全市法院“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行动正式启动,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各执行现场。
“此次我院执行的案件是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村委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判决被告某村委会向原告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但被告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案外人占有使用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的底商不予腾退,故我院决定对案外人实行强制腾退的执行行动。”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玲介绍。在执行行动前,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围绕目标任务,将涉民生的执行难案件纳入重点执行范围,提前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预案,提前谋划行动路线,提前对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线索,研究执行对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执行过程中,执行行动组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执行法官首先针对需要被查封的9个底商,与店主进行沟通协商,耐心释法说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店主进行交谈,询问相关事宜,为以后妥善解决该类事件收集意见建议;公证处工作人员细心记录,确保物品完整,留存证据;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法院的执行行动进行现场监督……整个行动科学合法,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公开透明。经过5小时的连续奋战,底商内的物品被有序搬离,9个底商被顺利查封,这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结。
截至2021年11月底,盂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26件,旧存63件,终结966件,结案率88.71%。“针对目前我院案外人占有被执行人财产案件数量较多的工作实际,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本类案件的执行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以及与盂县营商环境优化相关的执行难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风采。”李玲表示。
凛冬亮剑,执法如山。此次行动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省三级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城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车3辆,腾退5600平方米地下商场一处、54平方米商铺一间,促使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郊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车6辆,执行标的额1252万余元……至此,全市两级法院圆满执结涉执行案件31件,执行标的额7184万余元,出动执行干警132人、警车26辆,腾退房屋18处(套)7660.52平方米,司法拘留3人,扣押车辆12辆,扣划案款3573000元,执结了一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和法院形象,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维护了司法正义,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的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系统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实效,创新执行举措,巩固执行成果,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力提升执行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张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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