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清廉机关建设动员会。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司法腐败潜在风险仍然存在。全市法院要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当前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认识清廉机关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安排部署,紧扣目标任务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以清廉机关建设的实际成效为清廉阳泉建设增添活力。
会议宣读了《全市法院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传达了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会议强调,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和抵御风险定力。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运用政治理论分析研判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以理论坚定保障行动坚定,以政治思想清醒保障司法用权清醒。二是坚持自我革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要紧扣“清廉山西”“清廉阳泉”建设要求,教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三是凝聚最大合力,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两级法院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清廉主题、干警主体、制度主线,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建设目标落地落实。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激发起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整体效应。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创造清廉建设的廉洁环境。一是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要健全贯彻落实部署督察督办机制,强化决策部署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意识形态等方面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党内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化警示教育、廉洁教育。二是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要针对不同主体建立权责清单,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好审判执行态势研判、全流程监管、程序性事项审批、重点案件督办等方面职责。三是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加强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动从“事后管”向“全程管”转变。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宣讲培训,扎实做好制度执行“后半篇文章”。
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营造清廉建设的浓厚氛围。一是全面加强监督。要统筹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做好与市县党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衔接,加强监管协管,形成监督合力。要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严格执纪检查。要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推进“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整治顽瘴痼疾,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问责问效。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强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察德看德、察廉看廉,把廉洁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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