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全省法院于2022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矿区法院积极响应,闻令而动,坚持思想不松懈,势头不松劲,不断加大对逃避履行、拒不申报财产、干扰对抗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向被执行人发起强大攻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的首站是被执行人高某与其经营的某公司。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栗某借款600万元并约定以其公司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在主动履行500余万元后,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履行剩余款项,后栗某向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副局长王亮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认为“被执行人为了履行义务,前期一直按期还款,后期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偿还,但也在积极想办法筹款还钱,这和那些有经济能力而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遂决定在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先不强制拍卖担保物,而是给企业“缓冲期”,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后用盈利偿还借款,最大限度激活涉诉企业“造血能力”,为企业破困解局。对于法院的善意执行、柔性执法,被执行人表示非常感谢,在企业盈利后及时主动将剩余款项打入法院账户。该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赵某因欠申请执行人郄某1万余元未履行,郄某向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不仅不偿还欠款,还无故关机。执行干警查询到赵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改变执行方案,提前查找赵某的家庭住址以及活动轨迹,在摸清相关情况后,清晨就蹲守在赵某家楼下,成功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赵某家中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妻子无工作,家中的重担全由其一人承担的实际,执行员耐心说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当即履行4000元,写下悔过书,并承诺剩余执行款项分期履行。
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返还申请执行人田某委托合同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田某多次要求返还遭到杨某拒绝。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早早来到杨某家中。可面对法院的现场执行,杨某仍态度强硬并声称自己无力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决定对杨某进行拘传。执行干警将杨某带回法院后,杨某依旧不予配合。执行干警释明其不履行将对其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在干警反复释法说理和法律威慑之下,杨某最终同意配合履行,当场将2万元打入法院账户,剩余执行款于9月底之前履行完毕,并由其弟弟的固定工资为其提供执行担保。
此次为期一周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行动,矿区法院出动干警14人、警务车辆4辆,共涉民生案件6件,被执行人8人,涉案标的1018500元,成功执结案件3件,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金额938500元。(王馨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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