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多都不懂,正愁这官司该怎么打。幸亏有你们,要不孩子也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近日,孟师傅一早来到城区司法局北大街司法所,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感谢他们为自己的孩子调解了这起纠纷。
5月23日,孟师傅的孩子在幼儿园就读期间,因后排小孩不小心将放在桌上的热水壶打翻,烫伤了孟师傅孩子的腿、脚部位,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基本完成,但还需要时间慢慢恢复。在整个过程中,孟师傅与后排小孩的家长焦师傅发生了一些冲突和不愉快。此外,纠纷的主要争议是因为孟师傅要求赔偿金额过高,而幼儿园赔付需要有理有据。
7月中旬,经城区教育局介绍,当事人孟师傅联系到北大街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经历以及纠纷处理陷入僵局的情况。他表示,自己已经50岁,是老来得子,孩子腿上的疤就是他心头的痛,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忙协调处理。接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幼儿园有关负责人,详细调查事情经过。
随后,司法所于7月21日组织孟师傅及幼儿园方进行了第一轮调解,并邀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张瑞华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第一轮调解基本确定了赔偿范围,幼儿园也对赔偿数额表示认可。
7月22日,司法所联系了焦师傅,邀请他参与调解并向其介绍了调解进展情况。没想到焦师傅态度强硬,拒绝调解,使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幼儿园方联系到了焦师傅的爱人,希望她能做通焦师傅的思想工作,不计前嫌参与到调解中来。数天后,焦师傅爱人来电,表示焦师傅愿意再参加一次调解。
8月3日下午3时,三方当事人齐聚北大街司法所,调解之前,工作人员再次声明了司法所调解的两项原则,一是有依有据,依法调解;二是客观公正,合理调解。随后,受邀参加的山西真安律师事务所张赟律师根据三方所述的基本事实,计算并给出了赔偿建议,包括赔偿数额和责任分配比例。由于是职业律师的建议,各方都比较信服,又经过短暂的沟通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三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园方和焦师傅按各自的责任分配比例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孟师傅支付了赔偿款,此次人身损害纠纷圆满解决。
北大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工作事关群众幸福和社会和谐正义。调解的价值在于减轻诉累,实现共赢,缓和矛盾,促进和谐。孟师傅爱子心切,急于获得赔偿,如果要走司法程序,将会有诉讼成本、举证难度、解决周期等方面面临诸多困扰,而通过调解可以基本避免以上所有困难。今后,北大街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常宇鑫 张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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