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曹云报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12月15日零时起,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投标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传统的保证金形式还是减负又方便的电子保函服务。这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子保函是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应投标人的请求,向投标人开立的一种电子担保凭证,效力等同于投标保证金。以往没有电子保函的时候,企业需要按招标标的的一定比例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一定时间内才能退回。如果同时几个项目竞标,大量的现金缴纳保证金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使用电子保函后,信用状况良好的投标企业只需向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缴纳少量的保函费用就能参与招投标。
通知指出,凡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交易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需投标人(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一电子保函”、政府采购项目“一包一电子保函”,须提供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对接的第三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及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选择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及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人和第三方保函平台及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据了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为企业和第三方保函平台及保函出具机构提供信息沟通、辅助信息服务,电子保函申请人支付的费用将直接进入对应保函出具机构账户,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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