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银丽 通讯员 张韬报道:为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日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从2021年开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点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主体、内容、流程、结果运用、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实施方案》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等五类述法主体明确述法内容,要求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并重点就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学习、法治宣传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等40项述法内容有侧重地加以分类罗列,便于述职述法时把握,有效解决了“述什么”的问题。
关于述法程序,《实施方案》规定述法工作采取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年终述职述法具体包括述法准备阶段的撰写报告,述法测评阶段的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评价打分等方法,以及综合评价阶段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具体解答了“怎么述”的问题。
为确保年终述法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推进统筹开展相关巡察、督察和检查,并对不认真履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责任追究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changzhi/1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