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绘出“路线图”
记者 温伟 通讯员 裴石凯报道:为深化金融改革、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活力、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三大任务,以深化金融改革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重点,以维护金融安全为保障,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引进3-5家银行保险机构,5-10家证券机构,新设和引进20-30家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理等机构,金融增加值达到250亿元,存款达到5000亿元,贷款达到3500亿元,年保费收入达到100亿元,在省股交中心新增挂牌300家,“新三板”新增挂牌10家,新增上市公司6家。
《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和举措:
——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吸引各类机构入驻。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建设,培育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各类基金,活跃金融要素市场,完善金融中介服务。打造区域金融集聚区,在滨湖新区规划建设金融CBD。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用好各类金融政策和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加快推动险资入长。推动担保体系改革,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持续降低融资成本。
——强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将上市挂牌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设立上市倍增投资基金,加快推进企业“小升规、规改股”,开辟绿色通道,兑现支持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
——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组建市属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公司,发展“普惠、科技、绿色、供应链、开放”五大特色金融,积极争取金融信创全国试点,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认定评比活动,建设“长治市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探索设立“首贷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融纠纷仲裁中心”。
——坚决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提高整体经营水平和资产质量。成立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基金,处置高风险机构不良资产,加大对重点机构的大额风险资产清收力度,创新清收手段,确保清收效果。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合并重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提出落实举措、强化督导考核,推动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化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建立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协同运用,通过贴息、担保、风险补偿、奖补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愿贷、敢贷、能贷。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评价激励,激励金融机构聚焦主业,不断加大对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大力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加强金融知识培训,激发金融人才创业活力,打造金融人才队伍。要持续创优金融生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者进行惩戒,培优金融发展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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