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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网络编辑 长治 2023-03-31 10:08:32 0 市人 委会 二十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陈耳东 陈向阳等出席  吴小华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月30日下午,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记者张瀚予报道:3月30日下午,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耀主持。

本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孙刘琳、张志刚、陈丙骞、崔云峰、张驰、段尧刚、牛海江、郭强、张宏方、王建中、任江鸿、李军印、李智越、李佩璋、王宏斌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耳东、吴小华、郭海英、于川、卢展明、秦军、王宇、郭晓泓、牛金生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陈向阳、李敏、王志东、贺鑫、朱静、黄国珍、秦书伟、秦苏良、邢张朋、阎新平、王卫军、赵文栋、崔江华、张宏伟、张丽芳、邱建英、杨泽民、李峰、桑利刚、段林刚等。

市人大代表、离任的部分市级领导郭康锋、马先明、李全心和杨江波、闫路平、刘鹏飞、焦吉林也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代表349人,实到代表31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报告。2022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争先创优,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以更高的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以更好的立法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实的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以更优的服务保障代表发挥作用;始终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2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谱写长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定力;推动良法善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民主实践,进一步优化代表服务和保障;突出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分别向大会作报告。

杨泽民在报告中指出,202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政治统领,确保党对法院绝对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平安长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不断强化改革赋能,着力推进公正高效司法;固本培元凝心铸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2023年,全市法院将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在强化政治建设上坚定坚决,在依法服务大局上高质高效,在践行为民宗旨上善作善成,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出新出彩,在法院队伍建设上从严从实,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李峰在报告中全面回顾了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质量建设年”要求,以“四抓四看”和矩阵式工作方法为抓手,以扎实的检察履职维护安全稳定,以优质的检察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以能动的检察作为保障民生福祉,以有力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更严的检察要求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23年,将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优服务践行为民使命,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以履职实践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事业发展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还表决通过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驻市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群团、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市属及驻市大中专院校、重点中学负责人;驻市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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