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谱写长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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