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在重塑基层组织架构、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持续深化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初步构建起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着力抓点,重塑基层组织架构
深化镇(街道)机构改革,以重塑基层组织架构为重点,推动机构职能调整,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权责一致的镇(街道)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实现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的转变。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委领导作用,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进一步从机构和职能上强化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规范机构设置。严控机构总量,按照“5办1站2中心”要求对全区所有镇(街道)完成挂牌,同时,集中清理、规范了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和加挂的牌子,确保基层管理更精准、服务更便捷、运行更高效。目前,镇(街道)事业机构由23个增加为24个。三是统筹编制资源。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统筹盘活用好沉淀、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调剂财政拨款编制81名补充到各镇(街道),使各镇(街道)事业编制平均达到35名,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四是优化派驻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畜牧兽医站、劳动保障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服务站、水利水保站、林业服务站等基本上在2019年和2020年镇(街道)事业单位改革时进行了资源整合,并将相关职责下放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健全完善司法等派驻体制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实行派驻单位和镇(街道)双重管理,强化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使基层真正“管得住、用得好、叫得动”。
科学串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定责定权,串起全面覆盖的责任线。一是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在探索建立“1134”(一个引擎一张网、三级平台联四方)工作机制基础上,以综治网格为主,统筹网格内党建、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将城区划分网格682个,配备682名网格员,建立了“网格长+网格员+网格辅助员”的工作队伍,明确制定41项网格员工作职责,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二是赋权加能“五项权力”。赋予并强化镇(街道)党(工)委对区直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奖惩的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让镇(街道)有更多“话语权”,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
定事定法,串起规范高效的工作线。一是完善镇(街道)“两个清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集中梳理完善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动态调整镇(街道)实际承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管理权限下沉,进一步厘清事权关系,赋予镇(街道)更大的基层治理权限。二是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采取搭建联合执法队伍结构的方式,各行政执法单位划分执法人员到各镇(街道),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同时,编制了《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推动了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三是快捷便民“最多跑一次”。建立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五减”专项行动,使审批时限压减61%,材料证明压减32%,确保群众办事只需到“一窗”、跑“一次”。打造了“一次办好一件事”集成套餐,目前已推出果蔬店、便利店等50项高频民生“一件事”事项。
定奖定惩,串起科学有效的考核线。一是规范了网格员目标责任考核。将22个部门7大类82小项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和考核范围,制定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建立考核奖惩等11项制度,实行六步闭环工作法,对网格长(员)准入退出、选聘录入、入户走访、信息采集、报酬待遇等进行了规范,提升了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镇(街道)与区直部门互相评议制度。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相互对党建任务、发展任务、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等进行互评,设立“专项工作”考核指标,更有效地发挥了考核实绩的作用。
合力成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面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印发《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协调制约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集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搭建起信息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协作的“绿色通道”。
全面实行“多部门联动”。深入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建立《问题转办单》《跟踪落实单》《评价反馈单》“三单联办”工作机制,将全区各级各类8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此工作机制范围,充实街道社区治理力量,实现部门联动、同频共振,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急事300余件,彻底打通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全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我区针对“市区一体”改革这一实际,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探索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协商制度,加强交通、文旅、农业、市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卫体、人社、城管等部门与各镇(街道)的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杨一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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