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11月24日上午,市水务局开展《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山西亚圣律师事务所赵波律师作专题辅导。会议由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焦林林主持,水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辅导。
沁河作为黄河一级支流,是流经我市的一条重要河流,为了贯彻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沁河流域生态保护,让沁河重现“清粼粼地水来,蓝格莹莹的天”的秀美景象,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以沁河作为试点,晋城市、长治市、临汾市开展市市协同立法。晋城市水务局在市人大的领导下,起草出台了《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条例》。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赵波律师从《条例》立法背景及意义、制定过程、制定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及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等方面,结合沁河流域当前规划建设实际和生态环境治理现状进行了解读。
赵波律师指出,《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在于建立健全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机制,切实调动各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
通过学习,全体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了《条例》的精神实质,能更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了在沁河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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