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陵川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县长王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吴春梅、潘田甜,陵川县公安局局长贾毅兵出席会议,会议由潘田甜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宣读了《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陵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听取了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了《陵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陵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陵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王丽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要强化工作力量,通过整合相关编制资源、盘活编制存量、推动机构转型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要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和协调机制做好相关工作。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借助“法律六进”和“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全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义务和职责。要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用好工作机制。民政局要出台陵川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尽快下发给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主动认领本单位工作,认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为陵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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