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民生福祉。2021年,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保障药品安全质量为目标,强化监管机制,严防严控风险,严格监管执法,牢牢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晋城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市药安委,加强对全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药安委主任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薛明耀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黄登宇、邓志蓉担任,24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筑牢严密防线,严格药品领域疫情防控,加强哨点防控措施,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充分发挥药店“哨点”预警监测作用,不断提高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组织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堵塞防控漏洞。
全市建立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网络监管协同机制,健全完善了风险研判会商机制、交叉检查机制、应急工作机制、监检结合机制,实施分类检查、动态分级、定期研判、联合惩戒等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药品经营环节、医疗机构、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兴奋剂药品经营、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检查和整治,抓住风险点,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采取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性集中交叉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行动相结合,将新开办和新换证企业和风险管控企业列为合规性检查对象,以处方药、中药饮品、冷链药品为重点,重点对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对违法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管制措施。
开展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销售品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对于开展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药品配送环节纳入检查的范围。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重点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等单位进行检查。
开展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中选药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企业落实GSP情况,强化对低价中标品种或者大幅度降价品种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套取集采药品异地销售等违法行为。督促流通企业落实中选药品的追溯要求,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保障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对中选药品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共监督抽样43批次。
以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安全专项抽检、集中招标采购品种抽检、中药饮片专项抽检等三大类品种为抽样重点,结合广告药品抽检、特殊药品抽检、网络销售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跟踪抽检等抽检任务要求,突出针对性靶向性抽检,抽检药品41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抽样190批次,中成药抽样108批次,中药饮片抽样115批次。
建设重点品种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目标,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目前,晋城市局已完成2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全覆盖。
2021年,全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94家次、医疗机构730家次,责令改正177家,排查风险隐患整改到位146处,查处药品案件112件,处以罚没款78万余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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