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部分市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 王 震 市委书记
薛明耀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 姚 逊 市委副书记、阳城县委书记
陈望远 市委常委、副市长
邓志蓉 副市长(兼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二、省级河流市级河长
沁河市级河长 薛明耀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三、市级河流市级河长
丹河市级河长 邓志蓉 副市长
四、跨县重要河流市级河长
东大河市级河长 陈望远 市委常委、副市长
获泽河市级河长 武健鹏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
长河市级河长 黄登宇 副市长
白水河市级河长 高喜全 副市长
芦苇河市级河长 张鹏飞 副市长
白洋泉河市级河长 陈 浩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五、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邓志蓉担任,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张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郎诗华担任。
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河长调整,结合市、县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县、乡、村级河长,并报市河长办。
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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