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晋城市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全力以赴帮助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动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5年,实现晋城市域各级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达100%,申报“山西精品”等区域公用品牌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达100%,并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六新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中全力推行,力争实现全市首席质量官达100个。
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建立首席质量官,有利于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首席质量官是企业负责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任职首席质量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及以上或相当学历,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工作职责包括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及质量安全保障;企业质量品牌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企业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等质量活动;建立企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首席质量官履职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同时,对在质量管理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的首席质量官,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培育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加大首席质量官的聘任和使用力度,不断增强首席质量官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双升级,确保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广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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