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村里有山有林有地,可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没法真正盘活这些资源。这回有了证,我们不但能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还可以外包流转,解决目前村集体发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不足的大问题。”日前,在沁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第一批领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的龙港镇柿元村党支部书记李光军高兴地说。
自2021年7月起,全国16个市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晋城市成为我省首个全国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市,沁水县作为试点中的试点,先行先试。
沁水县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林地总面积178.74万亩。为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有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林农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该县以整合林权登记存量数据为主线,以解决林地与耕地等地类冲突、权属重叠问题为重点,以林权类不动产权籍勘验调查程序为保障,对历年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深入摸底调查,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清理、规范,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盘活集体资产,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全县共摸排问题117088个,已解决61229个。
同时,针对一些特殊问题,该县创新工作思路,以保障广大群众利益为首要原则,形成问题台账,逐村逐宗解决。对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按“愿联则联,愿单则单”的原则进行确权登记;对林改基础好、宗地界线明确的,依群众意愿,按“联户承包”的方式确权登记;对分山到户不利于统一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村集体依照法定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林改方案进行调整,并报乡镇批准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申请登记。
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开展,进一步明晰了林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及不同地类的边界范围。截至目前,该县林权试点工作已完成确权登记39宗,面积8566.78亩,其中个人承包经营(退耕还林)1宗,面积27.45亩;联户承包28宗,面积4617.57亩;集体经济组织林权10宗,面积3921.76亩。(山西日报 张丽媛 王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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