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0〕14号)中市水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晋城市沁河灌区工程指挥部留守处已并入晋城市水保水生态事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市水务局同意,晋城市水保水生态事务中心承接晋城市沁河灌区工程指挥部留守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凯霞
电 话:2034963
晋城市水务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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