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提升全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档案法》第十二条“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以及《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市档案局制定了档案工作责任制清单,要求各市直单位从全局工作出发,对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整合有效资源,加强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顶层设计。一是建立责任划分机制,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档案工作金字塔式责任框架;二是建立责任界定机制,厘清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三是建立责任细化机制,差别化制定档案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不同性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机构的责任清单;四是建立责任督查机制,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检查指导制度,包括专项督查制度、专项考核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五是建立责任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常抓不懈,推动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雷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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