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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财政局把好政府采购投诉五道关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网络编辑 晋城 2022-11-23 14:07:47 0 采购 政府采购 晋城市

2022年截至目前,晋城市财政局累计收到投诉6起,下达投诉处理决定书5起,撤销投诉1起。通过认真把好政府采购投诉五道关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把好投诉政策落地关。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强化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出台《晋城市政府采购投诉指引》,运用图表形式,对政府采购投诉的前提条件,投诉要求,投诉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处理结果,救济权利等进行简明说明,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形象掌握投诉的相关要点。

二是把好投诉处理入口关。投诉的前提是质疑,为减少投诉数量,晋城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明确答复质疑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既要分清主次责任,也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质疑答复必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字盖章。要求质疑答复内容在晋城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倒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对待质疑答复。

三是把好投诉处理时间关。下发文件对中小企业的投诉书及的审查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于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以及不符合其他投诉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明确规定投诉处理办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投诉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四是把好投诉审查标准关。投诉受理至少由两人审核办理,必要时邀请专职律师参与对投诉案件的审查。明确投诉认定标准,即供应商必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对象仅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有明确的投诉人和投诉事由,投诉事项经过质疑程序,在投诉有效期内提出等。对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转办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人员对采购活动中相关情况的反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情况反映等,财政部门应及时受理、调查,依法处理,但处理期限不受法定投诉处理期限约束。

五是把好投诉处理效益关。在晋城市财政局官网公示市县财政部门投诉受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地点,方便供应商询问投诉相关问题。设立“政府采购受理投诉窗口”,降低供应商投诉成本。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受理投诉后积极主动了解投诉供应商的诉求,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等不同环节的投诉事项探究症结所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对投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化解矛盾,推动供应商撤销投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管办 秦素印)


责任编辑: 靳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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