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市坚持从规范审查入手,持续加强有效审查,积极探索创新具体审查办法,在全市24家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机制。
据介绍,审查机构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主要为法制机构或其他综合性机构,这种变“起草机构分别审”为“特定机构统一审”的机制模式,不仅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要求,更是通过更好地把握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提高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持续加强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企合作、土地供应、资质标准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公平竞争审查的力度,推进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推动晋中高质量发展。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jinzhong/1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