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网络编辑 晋中 2023-04-11 10:15:46 0 晋中市 电动自行车 条例

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双寿主持。

《条例》是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寿阳县代表团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法规议案,也是我市第一部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项目。《条例》于2023年2月14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4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省力等优势,逐步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和短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管理予以规范。

《条例》内容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注册登记、通行安全、停放充电和法律责任等。《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适用范围及调整对象;把握职责定位,理顺了各级主体监管职责;加强源头管控,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管理;坚持为民理念,健全了电动自行车管理依法登记制度;强化安全理念,严格了通行安全要求;注重可操作性,细化了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定;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创设了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等国务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jinzhong/685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