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729个,从业人员62211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4.26%,零售业占45.7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36%,零售业占44.6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47868.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73.4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42834.3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5034.1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97%和41.87%。负债合计9398376.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27978.0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520个,从业人员2462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4.37%和57.73%(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2.78%。负债合计163.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73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82个,从业人员7742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47%,餐饮业占56.5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5.41%,餐饮业占34.59%(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单位从业人员数中,内资企业均为100%(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2894.4万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018.6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875.8万元。负债合计242597.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310.6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87个,从业人员57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97倍和2.48%(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6.1%,外商投资企业占23.9%(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3.56%。负债合计28.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4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356人(详见表4-12)。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392个,比2013年末增长14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09个,物业管理企业65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2%、216.4%和167.2%。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6609人,比2013年末增长71.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337人,物业管理企业835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6%、153.9%和47.1%(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96.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1.3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8.0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3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1.9%,68.6%和125%。负债合计603.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90亿元(详见表4-1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37个,从业人员2201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73%和97.0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6.87%,商务服务业占83.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5.11%,商务服务业占74.89%(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均占100%(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7.5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9.8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7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2.8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7.26%和95.36%。负债合计450.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8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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