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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网络编辑 吕梁 2023-02-27 14:00:09 0 法治 吕梁 工作

2022年,吕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围绕《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专题研究具体举措,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集中研讨相结合,力求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重要内容。市政府党组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关内容。同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题,全市累计组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500余场(次)1万余人次,以学促用,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坚持统筹谋划,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程,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印发《吕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的通知》,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印发《吕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方案》,根据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不同特点,分别将督察内容细化为20小项和15小项的具体督察事项,着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察。扎实有效做好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印发《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吕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织召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围绕7个方面2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以鲜明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做好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通报反馈工作,印发《关于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实地督察情况的通报》和对13个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的反馈意见,并将反馈意见点对点反馈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整改问题60余个。

三、注重点面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出台《关于推动柳林县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26项创新示范工作,全方位指导市县两级开展“三位一体”法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全省“三位一体”法治建设探索吕梁路径,贡献吕梁智慧。成立“一体建设”试点推进专班,实行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法治工作的政府副市长“双组长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专题就柳林县“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实行“一月一汇报,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实时掌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落实。一年来,全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一体建设”工作更加深入,党委领导“一体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职能部门指导督促“一体建设”更加有力,党政领导包联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更加凸显,“一体建设”工作机制运转更加高效。特别是在探索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方面,创新出台《关于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在法治吕梁栏目播出《公职律师 提升吕梁法治建设》专题,推进公职律师发展。执行公职律师函告制度,提高了党政机关对公职律师重要性的认识,为我市公职律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律师615人。在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治理工作方面,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思路,着力提升法治信访能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99.99%,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9.78%,按期答复率99.85%,群众满意率96.88%。各县市区结合地方优势重点突破,柳林县制定出台“一体建设”试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对75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77项工作制度,“一体建设”指标任务已完成58项,持续推进的17项正在落实,用法治引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基层治理“五治融合”、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形成了法治建设多点开花、全面发力的工作局面。

四、加快职能转变,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简政放权,梳理公布3197项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经济开发区赋权2672项。精简勘验评审,32个勘验事项压减为28个,4个事项实行视频勘验。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198项套餐服务,自主研发配置办事系统,6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范成为山西省地方标准。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简易化,市场主体开办全流程4小时内办结,零费用,推行上门代办、智能机办;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推出市场主体“歇业”政策。出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率先在全省建设“吕梁政企通”惠企政策综合兑现服务平台,将政策发布、项目申报等业务搬迁上网,实现“一网通办”,已发布各类政策975条,兑现金额2415万元。市政务大厅开辟帮办代办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超市,社区、商场、银行网点推广15分钟办事圈,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落实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以“小切口”立法,破民生“大问题”,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扩大征求意见范围,聚焦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所想所盼,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出台《吕梁市停车条例》《吕梁市绿化条例》,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核审查质量。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3件,审查非规范性合同、协议等114份,对计划生育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从源头上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以法律顾问为“智囊”,强化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市县两级共380余个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全市社会律师直接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审查意见书85份,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框架协议起草、审查,146名公职律师为本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法律文书、行政案件等法律事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化建设。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专项行动有关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中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了“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等一揽子指导丛书,从健全机构设置、明晰赋权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党委领导等方面指导工作开展。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执法协助等7项机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案卷评查等10项制度,执法工作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统一执法袖标、亮明执法身份、规范标牌标识、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937名乡镇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件,全市150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调研,实施“大培训、大排查、大演练、大比武”专项活动,举办2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暨培训会,组织全市执法(监督)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文水县、柳林县先行先试,通过典型示范,为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样板。全市13个县市区150个乡镇(街道)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质运转和执法活动“破零”,“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质的飞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检查5909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2件,作出行政强制254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梳理《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吕梁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中的5个执法类型21项执法事项,细化、量化并公布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行政处罚行为,组织开展清理事业单位性质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委托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开展执法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交通领域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以及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自查。组织开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报名2320人,参加考试2061人,通过考试1843人,通过率达89.42%。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制定《吕梁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对商事主体登记等15类46项违法行为进行包容免罚,同时确定柳林、中阳、汾阳作为试点,全年免予行政处罚21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30.9%。

七、深化复议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行政争议解决实效

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印发《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案件接待受理办法、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案件通报办法等制度,对案件的受理、审理及复议决定的作出、履行进行规范,建立符合实际的接待受理制度及立审分离的工作模式,编印行政复议工作集锦、统一法律文书标准。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市用于行政复议工作的经费共计 128万元。市本级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将行政复议接待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畴,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效。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市法院的支持下,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一把手”对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重点部门沟通协调,市政府行政复议局与晋中市法院、吕梁市法院建立沟通协助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出庭应诉。吕梁市法院与公安部门召开3次座谈会研究建立相关机制,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以上。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个案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月度备案、出庭应诉情况季度通报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涉及县市两级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八、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成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助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职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和诱发的复杂矛盾纠纷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81件,调解成功率达9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4亿元。出台《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律师化解社会矛盾非诉息访听证模式,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易地搬迁等纠纷处理中组织听证会140余场次,成功调解纠纷83件。强化对农民工服务,对工资支付、工伤赔偿和抚养赡养等纠纷开展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成功化解32件。

九、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践行法治为民理念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20部“我与宪法”微视频网上展播、宪法“七进”、法治建设成果展、以案释法微视频、党的二十大及应知应会法律政策专题宣传以及优秀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先进事迹视频展播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公安系统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登门行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累计培训2.1万人。积极筹划建设吕梁市法治主题公园,实地调研吕梁法治公园选址,完成设计初稿,主题公园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参加省广播电视台、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的“竹叶青”杯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我市选送的4部作品获奖。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吕梁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办的《法治吕梁》栏目累计播出178期、《普法在线》广播栏目累计播出176期,普法效果不断提升,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为期三年的“百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法安护航企业”三年行动,为78户企业举办法治讲座212次,提供法律意见960条。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省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不同层级、区域、部门之间不均衡,一些县乡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二是基层法治专门队伍人才短缺,执法力量不足,不能完全适应跨领域执法的新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供给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加强,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要加强法治督察,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督察实效。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与激励机制。要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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