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1-11-22 11:14:19
11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宣传实施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晋军在吕梁分会场参加会议。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山西省在三农领域出台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增强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开展宣传,使《条例》成为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要贯通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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