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繁简使用要合法 规范意识不能少

网络编辑 大同 2022-05-20 10:11:39 0 异体字 用字 招牌

“匯鑫家居設計館”应为“汇鑫家居设计馆”。王春艳摄

“匯鑫家居設計館”应为“汇鑫家居设计馆”。王春艳摄

连日来,随着“城市啄木鸟”纠错行动的持续开展,记者根据群众反映与实地寻访发现,不少地方存在繁体字、异体字与简体字混用现象。

5月19日,记者在平城区御北园小区附近发现一家店铺招牌写着“寳意萱”,店内锦旗上则为“宝”,通过查字典可知,“寳”属“宝”的异体字;一家标有“汇海超市”的招牌,其中“汇”字让人怎么看都感觉别扭,通过查资料,“汇”的繁体字有“匯”“彙”两种写法,异体字为“滙”,而招牌中的“汇”仿佛是繁体“匯”和异体“滙”的组合体,不仅不规范,而且使用错误,再看招牌右侧写着“菓蔬”,其中,“菓”是“果”的异体字,规范用法应为“果”。一家名为“梧桐餐厅”的饭店,门口招牌“厅”字也是简体、异体混用,让人不知该以哪个为准。一家名为“车来车往”的汽车养护中心存在繁简字混用现象。在大同古城教场街商业区,繁简混用更是普遍,如“珈蘭旱冰場”的“蘭”“場”,“琳格兒”的“兒”,“吉媚·諾”的“諾”,“匯鑫家居設計館”的“匯”和“設計館”等。

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用繁体字、异体字?”“如何区分是否规范用字?”等疑惑,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只有在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情形时,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招牌、广告用字等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因此,商店门面千万不可为了标新立异而肆意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甚至因一时疏忽导致出错,不仅未达到效果,还容易产生误导。希望广大店主自觉规范用语用字,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和文明城市的创建加油助力。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zgs/179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