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统一规划增加了停放点,乱停车现象明显好转,共享电动车的指定停放点也没有占用盲道和机动车道的情况了。”近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共享电动车整治情况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了这一可喜变化。
2021年,共享电动车大量入驻阳高县,在给公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现象,“任性”停放、违规占用盲道和机动车道妨碍通行等一系列问题相继出现,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为破解共享电动车规范管理难题,阳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共享电动车乱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对了解到的情况,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部门从科学合理布局共享电动车停放点、规范骑行停放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市容市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对共享电动车乱停放问题进行调查,开展共享电动车乱象专项整治;同时约谈共享电动车负责人,限期整改,通过共享电动车后台技术设置规范共享电动车停放。下一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将关注低龄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多人乘车等现象,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防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让共享电动车真正服务大众、方便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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