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学校发生,近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阳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阳高县多家幼儿园及中小学校食堂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着重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材料采购、餐品留样记录、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进行了检查,要求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进,督促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依托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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