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进入关键期,为了有效应对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强入(返)同人员健康管理,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33 号)有关规定,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对高风险区和有外溢风险地区的入(返)同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分类管控”全链条闭环管控措施,守牢外防输入关口。
二、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同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健康监测。落地后严格落实“单采单检、加急标识、优先检测、及时上报”的核酸检测要求,3天内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抵同第5天需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三、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同人员,抵同不满5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5天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四、倡导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同,不与未满5天的入(返)同人员聚餐聚会。
五、全市各行业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提示,同时加强扫码、测温、查验、通风、消毒等工作,对未完成5天内健康监测的入(返)同人员进入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劝阻。
六、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个人、单位,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此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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