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张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中涉及六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第51项第2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初步验收,已具备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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