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同市监察局)概况
(一)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同市监察局)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领导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检查、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市纪检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调查全市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9、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大同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对县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大同市纪委监察局惩防体系网络监督监察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惩防体系示范网各业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设备、软件、网站和业务数据的维护、管理,系统运行监控、舆情研判等。
2、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共享,及时收集、传递各类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
3、负责网络举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信息处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四)大同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大同市人民政府服务热线监督中心)主要职责
1、受理机关效能投诉,负责对县区、市直机关效能投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诉求件受理、办理工作的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电子监察,并对重要诉求件跟踪督办或立案直查。
二、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三、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说明
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收入1808.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说明
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支出1744.42万元。
(三)“三公”经费说明
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124.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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