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10月12日正式批复实施。八年来,该规划为大同市的城市发展和建设提供了科学和系统的管理依据。期间,总体规划的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总体规划的某些内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应性。在此背景下,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总体规划中不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内容进行修改。目前,《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修订)已经基本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等的相关规定,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修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总体规划修订的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包含城区、矿区、新荣区、南郊区4个行政辖区及大同县的周士庄镇、倍家皂镇、党留庄乡,总面积235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城区、矿区及南郊区4个乡和大同县3个乡镇,总面积900平方公里。
2、城市发展目标
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立足区位交通优势,融合多元资源条件,集聚内外发展要素,优化传统增长动力,创新发展路径,完善提升全国性综合能源管理、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东中西交汇区综合服务等中心功能,加快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内陆开放引领的新型城镇化示范、文化城市创新繁荣发展示范、“国家公园”生态发展模式示范等创新功能。把大同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安全战略保障中心、京津冀城镇群西向合作先行区和示范区。
3、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综合能源基地,晋冀蒙交汇区中心城市。
4、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70 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70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00 平方米。
5、城市空间结构
(1)发展方向
优化提升老城片区,疏解人口和优化功能;重点发展御东和口泉片区,主要向东、向西南发展。
(2)空间结构
2020 年规划形成“两河三城”的城市空间结构。
两河:依托御河、十里河有序组织城市功能,成为城市的文化、生态、活力区域。
三城:即老城、御东、口泉三个综合性的城市发展片区。每个片区规模适度、功能特点不同,共同构成大同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区域。在每个城市发展片区内形成完整产城单元,在承担区域功能分工基础上,实现片区内部职住平衡。
综合发展片区内形成多个城市组团,即老城组团、铁西组团、十里河组团、御东组团、经开区组团、高新产业组团、临港产业组团、口泉组团、矿区组团、南郊组团、塔山组团。
6、市政基础设施
供水:2020 年,中心城区规划集中自来水厂7 座,水厂总规模为76 万立方米/日。
排水:2020 年共建成7 座污水处理厂,扩建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同煤污水厂,新建口泉污水处理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塔山第二污水厂,保留塔山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020 年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52.4 万立方米/日。
供气:规划气源为长庆油田天然气和本地煤制天然气。天然气年需气量达到10 亿立方米。
供热:中心城区供热采暖面积约为13600 万平方米,采暖负荷为7247 兆瓦,工业需蒸汽量达到750 吨/小时。规划中心城区形成 3 个供热分区,分别为老城供热区、口泉供热区和十里河供热区。
环卫:扩建大同市富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0 年处理规模达到1900吨/日。垃圾焚烧厂处理中心城区、大同县和部分周边农村的生活垃圾。对现状医疗垃圾处理厂进行改扩建。
二、主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大同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孟工
联系方式:0352-2539055
通信地址:大同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
邮编:037006
传真:0352-25390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浩
联系方式:0351-3531005
通信地址:太原市三墙路城墙花园商务10楼
邮编:030009
传真:0351-3531210
电子邮箱:8037063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规划区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②公众意见调查;
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送环保部门审批;
④国家环保部门组织技术评审;
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
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稿。
2、主要评价内容:
①分析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城市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和主要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
②预测规划实施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③论证城市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其以及资源利用规划的合理性。
④论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
⑤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了解程度和认可与否;
2、规划的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范围和性质的认识;
3、对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保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主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大同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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