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大同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政法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涉及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4、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5、充实完善并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实施监督的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7、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市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建议。
12、领导组织市政法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3、及时向市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政法委设置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及政法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服务;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和各阶段情况的收集整理;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好委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促办理领导批办事项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委机关文秘、档案、会务及后勤行政管理保障工作。负责委机关组织、人事、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委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政治部
抓好全市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法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了解、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总结推广经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部门考察、考核、管理政法领导干部,配齐配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干警培训工作。
(三)研究室
研究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部门和重大理论问题;负责组织完成上级政法委、市委及本委部署的有关于维护稳定、社会治安、严格执法、队伍建设等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日常宣传和调研任务;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和治安形势评估,参与全市政法工作重要会议文件报告、领导讲话、机关工作大事记等的起草;组织、指导、督促全市政法调研工作。
(四)执法检查科
加强对各级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了解、掌握、检查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总结推广执法经验,及时发现和反映执法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市委有关执法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有争议的和县、区政法委提交的疑难案件以及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查办和督促催办上级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信访案件的综合分析;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并了解掌握司法改革的情况。
(五)案件督办科
主要负责指导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地区之间的办案协调机制,政法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案件沟通机制;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发生的分歧,协调办理上级交办、本级政法等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党委政法委提请协调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中共大同市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表
2013年中共大同市委政法委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及“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附件)
中共大同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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