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等相关文件,现将大同市直机关工委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委概况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发[2001]18号)文件规定,设置中共大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的派出机构。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发[2001]18号)文件核定我委行政编制25名,工勤人员4名。现实有人员26人(其中:公务员20人,待分流人员1人,工勤人员5人)。
三、工委基本职能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协同本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领导市直纪工委(市直监委)等工作,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在实施大力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的同时,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7、领导市直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的统战(对台)工作。
8、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和协调。加强与各县、区直属机关工委和其它部门党委的联系,指导全市机关党的工作。
9、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共大同市直工委2014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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