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将相关材料于1月1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据了解,此次登记的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通过鉴定、结题验收、行业准入、软件登记,获得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授权以及其他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成果登记坚持属地化管理或行业管理原则。原则上登记的科技成果以整体项目为主,单独的学术论文或知识产权无需逐个进行登记。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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