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乡村振兴,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去年以来,平城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深化拓展农村“三资”监督,不断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统筹监督力量,推动“三资”管理组织化。平城区委制定《平城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由纪检监察、农业农村、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解任务到部门、落实工作到岗位、量化指标到个人,以责任促落实、以落实保成效,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区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区、街、村(社)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该区开展“三个一批”重点村(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将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集中、“三资”体量较大的村(社)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发现共性问题107个,移送问题线索4个,立行立改问题23个。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日常管理不严格、业务指导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累计开展监督检查50次,发现问题24个,解决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督促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平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创新监督方式,推动“三资”管理信息化。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区48个行政村“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村级工程项目及“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提级监督,监督内容纳入“生态档案”系统版块,以专项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以信息化赋能“三资”管理监督,促进农村“三资”管理更规范、“小微权力”更透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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