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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省住建厅专场

网络编辑 太原 2021-08-11 18:06:31 0 住房 工作 我省

      

  8月11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也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场发布会。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省住建厅副厅长翟顺河,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李锦生,介绍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城乡建设、建筑业发展、行政审批等领域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今天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也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省住建厅副厅长翟顺河,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李锦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城乡建设、建筑业发展、行政审批等领域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介绍相关情况。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住建厅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住房发展实现住有所居。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7万亿元,销售商品住宅面积1.8亿平方米,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作用持续增强。累计开工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106.94万套;分配政府投资公租房25.68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0.42万户,稳步推进人才房建设,约50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截至202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30.64平方米增加至35平方米左右,户均住房达到1套,居住水平显著提高。

  二是城市品质明显提升。完成市政建设投资4012亿元,新建市政道路8912公里,新建水气热管网7.69万公里;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2万吨/日,太原等6个设区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0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彻底消除,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3个,“两下两进两拆”效果显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发生明显改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所有市县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三是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6.87万户,实现存量危房“静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全面实现。212个建制镇具备了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比2012年末增加了202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的行政村比例达96%,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居全国第一,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总数达到15个,名村达到96个,传统村落达到550个,均位居全国前列,乡村历史风貌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建筑业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全省建筑业年产值突破5000亿大关,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5.3%以上,从业人员超过130万人,支柱产业地位不断稳固。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2012年末的5家增长至20家,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11项工程获鲁班奖,33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行业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提升了30%,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73.7%,18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成投产,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1809万平方米,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底色更加突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是“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制度管理体系,推动实现“系统管人”“制度管事”的标准化、常态化审批服务模式,并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不见面审批”,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典型案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批,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所有建设类企业资质核准采取网上办理,切实优化审批服务。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建成全国首家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实现了异地转移接续当日办结、新开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网通办”,被住建部列为成功案例。

  面对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培育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住房租赁企业培育和租赁房源筹集力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二是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扎实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农房品质,建立农村相对贫困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打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山西样板”。按照“城市统建”和“区域共建”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步伐。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形成领军企业引领带动,专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培育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创新项目,不断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项目建设。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合理压缩商品房开发周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谢谢!

马学英:

  谢谢张学锋副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新社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省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十四五”时期房地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什么?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加强了省级层面的集中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建立了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按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按季度向各市政府印发工作通报,按年度开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专项督查。

  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挥房地产业对改善民生和稳定经济的双重作用,推动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

  四是指导各市制定并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现。

  我省房地产市场较全国热度有半年传导周期,总体处于平稳发展态势,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基本协调。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627.2亿元,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16262.8万平方米,分别为“十二五”期间的127%和118%;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1062.2万平方米,销售额6805.7亿元,分别为“十二五”期间的1.59倍和2.38倍;到2020年末全省新建商品住宅均价6901元/平方米,太原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10395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十二五”末10.9%增长至“十三五”末25%,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由“十二五”末5%增加至2020年末6.7%。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灵活运用土地、金融、财税等工具,支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居住服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努力使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我省在保障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带给农村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省住建厅副厅长 翟顺河:

  感谢您的提问。我省主要通过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从200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此项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主要举措。从2008年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改造农村危房98.85万户,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全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顺利实现。2018—2020年,我省连续三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察激励省份。我厅村镇建设处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以及两次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逐项研究制定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到位。厅党组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调研指导。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牵头,组建6个专项调研指导组,赴全省113个任务县开展了两轮全覆盖调研指导,实地走访304个乡镇、584个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困难和问题,与基层共同研究解决。

  三是加强技术支持。出台了《山西省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办法》《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加固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技术指导性文件。编制了《山西省农村危险土窑洞加固技术导则》,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土窑洞改造技术标准体系。

  四是狠抓工作落实。严格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和鉴定认定“两覆盖”、信息系统录入和清除住房危险隐患“两精准”、改造任务和问题整改“两清零”专项行动,对100.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逐户现场核验、录入信息系统,对发现的住房安全隐患全部予以消除。

  五是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在全国率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所有任务县实地开展了工作成效评估,精准提出下一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谢谢!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十八大以来,我省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感谢您的提问。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统领,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目标,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5.41万套,约400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众和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得到改善。

  在住房保障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保障体系。十八大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推进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是夯实目标任务。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按照部门分工分别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职责,形成了纵向职责清晰、横向部门协同的工作责任体系,并每年将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纳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夯实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调度通报。依托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数字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各市领导组办公室和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组织各市住房保障工作主管科室负责人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调度会,及时通报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是加强调研督查。根据各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和督查,实地了解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指导,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年度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是实施量化考核。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的年度专项考核,建立量化评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和“助力器”作用,有效调动了各级积极性,为住房保障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谢谢!

  

新华网记者:

  近年来,我省全面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的问题。请介绍一下我省这项改革的主要进展和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李锦生:

  感谢您的提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制度管理体系,从而压减项目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2019年,我省全面开展改革以来,主要通过构建制度体系和狠抓系统建设两大抓手,推动实现“制度管事、系统管人”。

  一是构建制度体系,实现“制度管事”。制定审批标准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标准清单,审批事项由107项压减至61项,压减42.9%;申请材料由220项精简至97项,减少55.9%。结合省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标准地”等改革,省、市两级在项目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方面分别出台41项和323项配套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了“制度管事”。2019年,通过省人大授权在全国率先取消中介机构图审环节。

  二是狠抓系统建设,推动实现“系统管人”。2019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率先上线运行;2020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全省唯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部门,贯通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全流程的网上审批系统,涵盖行政审批等全部事项,承载了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具备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时监督功能,通过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系统管人”。

  系统上线以来,全省共有8110个项目19107个事项通过系统完成审批,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由24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左右。2020年,我省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选编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完成工程审批相关系统彻底整合,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全面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持续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同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和制度的动态匹配;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重要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达效。谢谢!

  

黄河新闻网记者:

  目前我省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什么?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感谢您的提问。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省22个设市城市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全省共建成垃圾焚烧厂13座,总处理能力1.32万吨/日,共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7座,总处理能力930吨/日。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2019年,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中,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太原市作为国家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党建引领、示范先行、整街推进、专业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64个街乡、1849个公共机构、542个社区、4466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六城区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主动对标一流。积极协调住建部安排我省与浙江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与浙江省住建厅共同出台了《关于浙江省—山西省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交流协作,推进我省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今年5月,浙江省住建厅和温州等6个结对城市相关领导一行11人,来我省进行了调研观摩、交流学习,起到了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效果。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并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太原、长治、忻州、晋中、晋城、大同6市,下达奖励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进一步鼓励先进,努力营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末端处理设施是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为此,我厅提出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推进。将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

  下一步,我厅仍将继续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身边环境的改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切实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加快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底或明年初11个设区市全部实现建成投产垃圾焚烧设施,基本实现设区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力争到2022年底,11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同时,积极推广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水平。

  二是积极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全覆盖。

  三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管理运行模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

  四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谢谢!

  

山西日报新媒体部记者: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请对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进展做简要介绍。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力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问题。

  一是构建了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国率先印发了《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山西省租赁住房改建导则(试行)》,规定租赁住房建设和改建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保障租赁住房使用安全。

  二是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508家,查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638家,通报曝光违法违规问题624起,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建成了省市两级住房租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水平、提升租赁服务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2020年7月,太原市经过住建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从17选择8),争取到3年24亿元补助资金。2020—2022年,将通过新建、改建、盘活方式新增租赁住房12万套(间)以上,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5家以上,形成市场管理有序、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租金价格平稳的住房租赁市场,努力蹚出一条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新路。

  目前,全市新增租赁住房40877套(间)、47.94万平方米,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使用和经市政府批示确定支出资金5.35亿元;出台了《太原市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初步形成基本完善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下一步,太原市将认真对照试点方案,强化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举措、狠抓落实,规范发展全省住房租赁市场,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住建厅三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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