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并政办发〔2020〕24号),经市委同意,现将《太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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