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太原市问题四十八)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部分地区固废未按规范处置。
二、整改措施
1.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力度,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完成省下达的工业固废年综合利用量任务。
2.推进固废堆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分区域、流域、行业推进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
3.整治工业固废乱堆乱弃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山西秦晋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的煤矸石、建筑垃圾烧结砖项目投产运行。积极配合建设太忻固废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协同推进形成固废资源化产业链。2022年太原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6%。
2.经排查,未发现新的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清废行动”发现问题不涉及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同时,形成常态化排查监管长效机制,发现一处、打击一处、生态恢复一处。
3.2022年,太原市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确认问题点位150个,涉及清理固废总数量1532万吨,整改完成率100%。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多次煤矸石违法占地整治专项工作行动,均未发现新的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根据《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方案》、《山西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和处置等排查整治工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9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系人(责任单位):许博宇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1-4030682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email protected]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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