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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政策新闻发布会

网络编辑 太原 2021-11-11 10:33:49 0 乡村 成果 农村

  1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会,介绍我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会。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之年,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标中央和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牵头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的政策文件。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文一,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廉月胜,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磊,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翟顺河,省水利厅副厅长裴峰,请他们介绍我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能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林书记、蓝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按照中央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国家层面相继出台30多项政策调整优化文件。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下,省级层面跟进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特别是围绕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省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省直“三保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对标中央和国家部委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政策文件;省乡村振兴局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今天以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为主题,向大家介绍解读相关政策文件。   义务教育方面:今年6月,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15项重点任务,主要是加强动态监测,开展专项行动,落实长效机制,控辍保学持续做到静态清零、动态保障。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连续三年每年建设改造500所寄宿制学校。实施“特岗计划”,每年为乡村学校补充3000名左右教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特别是对受洪涝灾情影响学生精准帮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灾失学辍学,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基本医疗方面:今年8月,省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3方面15项举措、6项具体指标。   一是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成果,包括优化大病慢病分类救治机制、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健全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建立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等5项举措。   二是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包括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对口帮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6项举措。   三是健全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包括实施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健康中国“山西行动”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4项举措。   此外,今年9月,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提出对脱贫县在5年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明确现在执行的“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执行到2021年底。从明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执行参保分类资助;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实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公平普惠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特别要做好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同时,不断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巩固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住院“一站式”结算,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住房安全方面:今年6月,省住建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是保障对象,在原四类重点对象的基础上扩展至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等导致的生活严重困难户,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二是改造方式和标准,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方面:近日,省水利厅就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规模化发展。指导县区优选取供水水源,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对暂时不具备一体化供水的地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的同时,探索成立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将跨村联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委托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三是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管。以县为单元,动态监测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供水薄弱地区和供水易反复人员的饮水状况,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动态清零。   为持续压实各级各部门巩固拓展“三保障”脱贫成果工作责任,我省《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导各县瞄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实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机制,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性整改、责任化保障,提升“三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一是目标任务明。聚焦困难群体,开展针对性强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行动,确保“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二是排查力度大。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息研判等四种方法,实施常态化排查“135”和解决“710”制度,确保快速精准发现问题,限时妥善解决问题。强化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排查,大病重病医疗支出排查,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饮水设施旱涝冻灾排查,有效防范和应对易发生规模性、突发性返贫致贫的风险隐患。三是保障机制实。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乡村振兴部门统筹责任和行业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督查,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马学英:   谢谢张玉宏局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日报记者:   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是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脱贫质量成色经得住实践检验的基本要求。请问,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主要采取哪些措施,通过什么样的机制,确保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落到实处?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省出台《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主要考虑就是在过渡期内保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县瞄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持续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一是组织实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行动。《实施方案》对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的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在实现住房安全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饮水安全方面主要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机制。就是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和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强化分类整改,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拿出管用有效的举措和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解决。   常态化排查,就是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紧盯重点人群实施常态化排查,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具体地讲,就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确保快速发现问题,限时解决问题。排查“135”制度是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扶解决的提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县行业主管部门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举措和完成时间。解决“710”制度,是指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清零销号。   重点排查,就是由“三保障”牵头部门负责,强化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排查。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应劝返尽劝返,实行销号监测管理。强化大病重病医疗支出排查。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在治疗出院后,及时掌握支出情况,精准落实医疗帮扶政策。强化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因灾导致住房受损农户,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逐户建立改造台账,及时进行过渡安置,迅速组织恢复重建和修缮。强化饮水设施旱涝冻灾排查。对水源水量不足、水管冻堵、强降雨引发饮水工程损毁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饮水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进行维修恢复。未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送水等方式,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   为确保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落到实处,我们将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牵头部门监管责任。同时,把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县落实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机制情况,作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巩固“三保障”成果能真正落到实处。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请问,我省围绕这一目标,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文一:   感谢记者的提问。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学校7900余所(含特殊教育学校及教学点),排查300余万人,控辍保学持续做到了静态清零、动态保障。新学期开学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流程图,加强动态监测,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鉴定,“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做到应安置尽安置。截至目前,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安置率达到100%。   二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城镇学位供给,今年已建设改造424所寄宿制学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今年招聘3700余名“特岗教师”已分配到42个县区的乡村学校,有力提升了农村教师的素质和水平。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城区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目前已覆盖182所小学,惠及6.71万名小学生。持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83个县(市、区),累计受益学生400余万人次。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今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2.5亿元,受助学生约37.9万人次,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辍学。积极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争取到各类资金约7400万元,加快推进学校恢复重建,全省因灾中断正常教学的学校已于10月份全部复学复课。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教育全面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推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确定61所职业院校面向62个县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156万人次。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今年招收本专科学生3451人;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今年招收2330人,比去年增加1000人;安排农村订单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科招生计划320人,增加了脱贫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团巡讲”工作,组织大中专学生到家乡所在地企业、农村等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切实服务乡村振兴。在“一市十县”启动公费农科生定向招生培养试点,持续推进“新农科”联盟建设,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与救灾重建工作统筹起来,坚决兜住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全力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今年省卫健委牵头,联合省直6部门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要通过3个方面、15项工作举措,完成6项具体指标,实现“四提升四完善”的总体目标。请问这些工作举措中哪些是需要基层把握的工作重点?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廉月胜:   感谢记者的提问。《实施意见》中明确的3个方面、15项工作举措中,有以下工作重点需要基层把握和落实好。   在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成果方面采取的5项举措中,“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是重中之重。核心是:按照我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脱贫县要继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其余各县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的目标。鼓励先行示范县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各地还要结合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等,完善设施设备药品和合格医务人员配备。加强巡诊、派驻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在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方面采取的6项举措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核心是: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本科及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在健全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方面采取的4项举措中,“实施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是重中之重。核心是: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指导力度,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区域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六大工程,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持续开展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职业病主动监测筛查,加强康复站建设管理。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节目中心记者:   我省“三保险三救助”阶段性医保帮扶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文件要求,今年我省优化调整了医保帮扶政策,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完善医保帮扶政策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 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磊:   感谢记者的提问。对标中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今年9月30日,省医保局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优化完善了我省阶段性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实施方案》规定:“三保险三救助”医保帮扶政策执行到2021年底。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具体举措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优化资助参保政策。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实行分类定额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   二是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136自付封顶”,执行各统筹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三是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顶线。   四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待遇政策。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经三重制度支付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五是完善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纳入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药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救助。   六是调整攻坚期内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继续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控费比例的规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省内一类、省市级二类、县级二类及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分别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0%、20%、15%,凡超过控制比例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省内住院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5%的比例救助。   下一步,根据政策优化调整的变化,各地要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不出现因病规模性返贫。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今年以来,我省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方面,采取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翟顺河:   感谢记者的提问。今年以来,省住建厅在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将工作目标及时转变为巩固拓展保障成果与推动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范围由四类重点对象扩大到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工作重点扩展为农村住房安全和住房质量品质并重。全省今年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725户,目前已竣工3645户,竣工率98%;全省这次因灾受损农房中,符合保障政策的六类低收入群体20187户,全部纳入改造范围,春节前完成重建修缮任务。重点做好“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在本次灾情发生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防汛救灾工作。厅领导带头第一时间深入受灾农户了解情况,现场督促指导,压实市县责任。业务处室每周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任务推进情况,针对本次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建立“日调度、周报告”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和危险房屋认定要求,细化“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施流程,按照省委农办印发的《全省农村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规范“一户一档”全过程管理,逐户建立房屋重建修缮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全面、翔实,高效、精准实施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   三是强化“动态保障”。在2020年底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的基础上,年初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摸底,将新增的住房存在危险的372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以及居住在7度及以上设防区且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1320户农户,全部列入年度“动态保障”任务进行改造,实现“动态清零”。对本次因灾受损农房进行了全面摸底和鉴定,截至10月底,全省共排查出隐患农房17.82万户,经鉴定技术研判实际受损13.81万户,其中无安全住房、符合保障政策的8.14万户(含六类低收入群体2.02万户),全部纳入改造任务,目前已改造2276户,春节前将全面完成重建修缮工作。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基础上,编制《山西省洪涝灾区农房安全应急评估(鉴定)技术指南(暂行)》及补充说明,指导各地对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村危房科学开展应急评估和安全鉴定,做好技术研判。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各级住建部门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及时摸清因灾受损农房数据,协调有关部门及早拨付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确保所有保障对象都能住上安全住房。   六是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中,严格落实住建部“五个基本”要求和我省农房建设“四办法一标准”,健全县级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和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房重建修缮的技术指导。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的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各地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圆满完成改造任务,确保农民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谢谢! 人民网记者:   “十四五”期间,水利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实现农村供水保障目标? 省水利厅副厅长裴峰:   感谢记者的提问。饮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十四五”期间,我省农村供水保障的总体考虑是:补齐弱项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有充足的水量、安全的水质、便捷的取水和较高的供水保证率,构建起供需平衡、管理有序、运行良好、群众满意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新格局。重点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农村供水保障机制。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在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规划、资金筹措、政策落实、运行管理方面,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持续压实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真正构建起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农村供水保障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真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完善各类规划,强化项目支撑。对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进行总体规划布局,核心是统筹考虑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口变化等因素,对水源条件、供水规模等进行充分论证,以县为单元,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指导县区修订并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各自目标任务,将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真正使供水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实施。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针对我省地形地貌复杂、立地条件差、水资源禀赋不均衡、村庄人口分布不一的实际,实行差异化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模式。以县域为单元,城郊结合部通过城市管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地处偏远、人口相对分散村实施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重点关注脱贫村、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动态监测和保障机制,防止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而发生返贫现象。同时,对部分地区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更新提升,解决农村供水保障“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加强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农村供水保障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资金需求量较大,要坚持政府主导,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指导市县政府合理安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利用市场化方式,鼓励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好农村供水工程在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六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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