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01号总河长令《关于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签发以来,我市各级河长迅速行动,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入手,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工作计划,我市将重点就是否有河道阻水建筑物、河道阻水片林,第三方修建的建筑物是否压缩河道行洪断面,人类活动是否侵占、缩窄原河道,修建公园等活动场所是否抬高河道地面高程,相关单位是否进行堤防整修维护等进行排查整治。排查完成后,通过河湖管理督查App和定性定量结合的方式,形成自查清单。对照自查问题清单,各县(区)将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瞒报漏报;要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要尽快完成全面排查,制定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完成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我市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流域、区域合作机制,着力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进一步拓展“河湖长+”模式,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让更多社会力量加入爱河护河管河队伍,引导全社会形成参与、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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