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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成果新闻发布会

网络编辑 太原 2022-05-11 18:00:33 0 公安机关 农资 生态环境
  5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成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治理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近年来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2021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昆仑2021”“昆仑2022”专项行动,狠抓打击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润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刘元平;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郝建刚;省生态环境厅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赵红星;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处长许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与应急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兼处长)蔡裕详。 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首先,请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润生介绍我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药环、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成果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马润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治理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近年来“两会”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问题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特别是食品药品,事关“舌尖”“针尖”上的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食品中添加违禁品。还有一些“黑作坊”“黑窝点”,冠以丸、散、剂等名称,以“中药”“祖传秘方”为幌子,私制药品,存在延误诊断治疗、加剧病情发展、损害人体健康等严重安全风险。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犯罪,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危及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甚至导致农作物受到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极大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聚焦人民群众在食药环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等社会热点,扎实开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昆仑2021”“昆仑2022”专项行动,狠抓打击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13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99人,涉案金额16.4亿余元,18起重大案件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25起重点案件发起全国线索协查,2起涉假烟犯罪案件列为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案件,4起案件列为公安部典型案例,以强有力的刑事打击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服务了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健康山西和美丽山西建设。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被国务院食安委评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一、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推动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公安厅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将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部署推进。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省公安厅成立“昆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自上而下统筹全省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严密责任链条。山西公安机关依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违法犯罪线索,全面研判全省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形势和规律特点,部署开展了“昆仑”专项行动、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专项行动和打击制售假劣白酒陈醋犯罪专项会战,精准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特别是针对“老”“幼”“病”等特定群体的相关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各市县公安局均组建了专门领导机构,70%以上的县级公安机关组建了专业队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密切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迅速在全省掀起打击整治热潮。   二、回应人民期待,以“打七寸”的精准度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打击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2021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实际,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等重大战略,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4个重点领域29类突出违法犯罪,全面发起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社会关切、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我省特色食品,深入开展打击假劣白酒陈醋专项会战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切实保障春耕生产专项行动,会同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案6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4人,涉案金额3.7亿余元。 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方面,聚焦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中医药强省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持续推进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领域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整治中药领域违法犯罪专项会战。共破案1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7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方面,坚持健康安全、科技创新、文化繁荣、营商环境、源头治理“五个聚焦”工作思路,持续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和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等领域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标油专项工作。共破案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5人,涉案金额9100余万元。 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方面,聚焦“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和打击“大棚房”问题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专项行动。共破案5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3人,涉案金额10.7亿余元。   三、坚持多措并举,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破案攻坚   去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一是坚持靠前一步、主动担当,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化攻坚力度,向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二是坚持紧盯网上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等涉网案件线索,立破一批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三是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对跨区域、团伙化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四是坚持“打大、攻坚、惩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打掉了一批“沙霸”“矿霸”及“保护伞”。五是坚持“破大案、保稳定”与“破小案、暖民心”并举,迅速侦破了一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米、面、油、调味品等民生领域案件。   四、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共治共建,以“一盘棋”的全局观全面深化源头治理   山西公安机关始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打整体战、合成战,全面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重点领域联合整治、行刑衔接机制建设等形式为载体,着力构建高效便捷、责任明晰、齐抓共管、配合密切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2021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会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一系列联合打击行动,联合指导侦办了临汾“11·16”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运城胡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以切实有效的行刑衔接质效全面推动了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取得新突破。   山西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近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山西公安机关在全省开展了以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制售假劣白酒陈醋犯罪专项会战为主要内容的“昆仑2022”专项行动。针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野生动物五大领域,聚焦“网红”经济新业态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等二十六项突出犯罪,尤其是“3·15”曝光的相关问题,公安机关坚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和严整的坚强决心,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针尖”上的安全和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形势日趋复杂,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各项工作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山西省公安厅向积极宣传和支持公安食药侦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能够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到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中来,共同为三晋大地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马学英:   感谢马润生副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央广网记者:   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有哪些举报渠道?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刘元平:   感谢记者的提问。山西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于2014年8月份,是公安系统年轻的警种。经过近8年的发展,目前主要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的职责。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生态环境等38种罪名的犯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后我们将公布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侦办的10起食药环领域典型案例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举报途径。如广大人民群众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时,也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另外,省公安厅在2016年发布了《山西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最高可奖励20万元;今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山西省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奖励50万元。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药环犯罪线索,对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警民携手,织就围剿食药环犯罪的天罗地网,打一场保卫食药环安全的人民战争。谢谢! 山西日报记者:   今年的打击重点是什么?对于老百姓关心的侵犯山西特色品牌犯罪,将采取哪些措施?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刘元平:   感谢记者的提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工作。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已在全省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犯罪“昆仑2022”专项行动,同时,还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白酒陈醋犯罪专项会战、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和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等专项行动。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按照上述行动确定的重点,聚焦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针对侵犯我省特色品牌犯罪,全省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我省品牌老字号产品犯罪,维护山西品牌形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文旅康养服务等领域及地理标志农产品、道地中药等我省名优特色领域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力度,有效维护品牌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将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下,进一步强化案件侦办工作,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确保“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护航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节目中心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的大事,绝不能有闪失。请问,当前我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和办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 郝建刚:   感谢记者的提问。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一直以来对打击非法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后,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对2013年以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同时,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的要求,我们对2020年7月以来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八不准”要求,实行“零容忍”的硬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处。从2021年起,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不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开通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已查处整改800余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下一步,我们在持续抓好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的同时,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问题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坚持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等方面的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新《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行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严格按照新标准处罚,以最严厉的办法、最严格的措施,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谢谢! 黄河新闻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2021年全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2022年“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 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赵红星: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借此机会,首先,感谢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5月—10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主动出击,迅速行动,一举破获了太原市娄烦县“4.23”污染环境案、运城市临猗县“2.08”违法倾倒废液案、阳泉市盂县“7.5”非法倾倒工业化学废料污染环境案等多起跨省异地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和晋中市太谷区“4.08”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旁路偷排、在线数据造假案。期间,全省累计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4万余人次,执法车辆5800台次,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执法500余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50件,罚款1.05亿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及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115件,拘留285人,其中,行政拘留97人,刑事拘留188人,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持续巩固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决定于4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联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严查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农药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重点打击下列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4.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5.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 二是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2.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3.对违法案件中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4.拒绝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或在接受检查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按照第一阶段工作要求,正在开展案件线索摸排。截至5月6日已对16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对7起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专项行动阶段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勤联动,持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无缝衔接,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速建设美丽山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 山西农民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今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曹庆:   感谢记者的提问。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关系着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对全省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严查严打,全省农资打假第一枪已经打响。   近年来,我省农资打假形势持续向好,农资质量是有保障的。但问题隐患仍然存在,有的不法商家进村入户、走村窜乡,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以送礼品、请吃饭、小恩小惠“忽悠”老百姓。特别是今年以来,农资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在暴利驱动下,不法分子势必铤而走险,导致今年成为农资打假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管、严查严打,决不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以“长牙齿”的方式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对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市场和经营户从严从快调查,对制售假劣种子和农兽药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整顿区域顽疾,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同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违法曝光形式,今年我厅将遴选发布两批20个典型案例,并推荐大案要案参评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   4月8日,山西省农资打假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等重要农资监管的紧急通知》,紧盯春耕春种春管关键节点,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全面巡查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案件查处,集中整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资忽悠商”。截至4月底,全省共查办农资类案件292件,其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42件,涉案货值金额共计42.6万元,罚没金额50.5万余元,成功打掉3个“农资忽悠”团伙,移送公安机关1件。近期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已陆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从正规渠道科学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农资打假工作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关乎国家社会稳定,关乎稳粮保供大局,下一步我们将下大力气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把全省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好,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中新社记者:   省市场监管局在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上有哪些举措?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处长 许锋:   感谢记者的提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一直是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些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协作联动,将执法力量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关注度最高”的重点领域,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扩大食品抽检范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违法行为、集中销毁涉案物品、公布宣传典型案例等手段,上下联动、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销售过期食品等食品违法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1227起,罚没款2.05亿元,其中食品违法案件7314起,罚没款2932.86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89起,协助全省各级公安部门免费检验食品违法案件涉案物品69个批次,有效增强了两部门行刑衔接工作效能,形成了共同打击违法犯罪合力。为进一步扩大执法办案影响,警示震慑违法分子,公开曝光8批次78起典型案件,其中太原、晋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不合格白酒、减肥巧克力等多起案件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典型案件。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推进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食用油掺杂掺假;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掺杂掺假酒类及食用醋等违法行为定为打击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继续通过“出铁拳、树典型、强联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集成效应,攥指成拳,查办一批让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药品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也注意到近年来省药监局在药品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请详细介绍一下近几年我省在打击药品违法行为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在强化案件查办,净化市场秩序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与应急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兼处长) 蔡裕详:   感谢记者的提问。行政执法是主责主业,案件查办是拳头利器,是执法部门监管力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力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办案。省药监局出台了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协作配合;出台了交叉检查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和案件核查效能;出台了风险研判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研判潜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特别是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局联合出台了《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细化了线索通报协查、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案件移送等8大机制,形成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行为合力。   二是坚持监管和执法相结合,不断深挖案源线索。省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法,开展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等十余项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12500余件,罚没款6000余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4家次,吊销许可证5张,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44件,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全省药监系统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着力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加大药品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企业不仅要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没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处罚,还要对相关人员依法做出禁止从业、没收违法收入、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甚至是行政拘留的处罚。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发布的《两高药品司法解释》,重点惩治生产、销售假劣药,以及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药品犯罪的高压态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相信通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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