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以来,福建省多地出现本土聚集性新冠病毒感染者,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国内疫情时有反复,聚集性疫情和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出现,随着“十一”假期临近,势必形成较大程度的人员流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境来(返)泉人员管控。对入境后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泉人员,属地县(区)要点对点、人盯人管理,严格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第1、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泉人员管控。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属地防控部门。
三、坚决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控机制,每日进行巡视,落实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防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违反隔离规定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强化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各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农贸市场、网吧、KTV、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严格做好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应就地管控并上报县(区)防控办处置,对体温异常等症状的人员谢绝入内。各县(区)、各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规范开展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原则,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控制活动规模,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提倡群众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市。出行人员应时刻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更新信息,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省返程后,提倡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若发现自己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发现自己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时,应主动向社区报备;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请及早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积极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预防。当前已进入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同时,做好秋冬季传染病的预防。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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