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省人社厅相继下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依据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并持续加强宣传,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申领缴费稳岗返还。
去年,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稳岗位、促就业”的政策功能,向符合条件的434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2812.9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5.85万人,有效缓解了这些企业因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和资金压力。
依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均可申请缴费稳岗返还。计算裁员率时,可按照上年度申领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对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严重失信企业;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则不能申请缴费稳岗返还。
在缴费返还标准上,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经办机构可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补贴。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此外,除企业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可参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杜敏 薄红贞)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yangquan/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