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法律问题?有没有需要检察机关帮助的司法方面的问题?”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联企、深度助企”服务周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业务部门骨干等走进企业,深入企业,近距离了解掌握企业所需、所盼,面对面指导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法律安全风险,并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向企业发出了120余份调查问卷。此次活动是市检察院切实贯彻落实《阳泉市政法机关联企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着力破解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做实做细包联民营企业法治服务工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服务周期间,市检察院成立6个调研组,先后到山西益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锦丰泰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澳丽丝科技涂料有限公司、阳泉永顺物流有限公司、山西华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等全市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包联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研人员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营商环境和生产情况,对企业反映的法律相关问题,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解决的予以现场解决,非职责范围内的积极进行协调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任务要求,按照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检察供给,打出服务保障“系列组合拳”,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宁和谐、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坚持机制先行,持续完善服务市场主体制度体系
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密切协作,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沟通联系制度,先后设立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站、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打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司法诉求信息联络的大通道。同时,选聘“护航企业”特约监督员,搭建“检企直通平台”,制定出台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等10多项制度,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严管”“厚爱”并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民企发展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着力营造“护商”环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3年来,共受理起诉相关犯罪案件344件719人。建立涉民企刑事案件备案制度,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适用司法措施,审慎作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同时指导县区检察院同步出台,优化涉民企非羁押刑事案件的办理。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一案,既有效避免了因案件办理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保障了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的权益,消减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有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商”环境。快速受理、优先审查民事企业申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被省院评为护航民企典型案例。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共同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矿区法院办理的杨某物流公司、史某全、赵某军非法经营一案入选全省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建立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专业技术人员支持配合、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多项工作机制,联合启动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保障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消除企业后顾之忧,着力营造“暖商”环境。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与消防部门开展“集团化”巡查,帮助14家商业体消除96个安全隐患。在煤炭、房地产、制造业等行业开展清缴欠税专项监督行动,与市税务局联合走访欠税企业,从企业自身、税收政策、税务征管等方面研判欠税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清缴措施。向税收机关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强化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等多项检察建议,切实保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保证企业税费“包袱”轻下去、“钱袋子”鼓起来,在规范企业纳税的同时提升企业创新创业的底气和信心。
优化检察供给,持续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坚持全面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的“11条”意见和认罪认罚制度等规定,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符合从宽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切实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又部署开展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主动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定期部署开展涉企刑事积案、挂案和刑事执行、刑事申诉、民事执行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监督和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
力求精准服务,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对接民企需求。坚持“请进来”倾听企业意见,举办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走出去”延伸检察服务。3年来,两级院检察长坚持带头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包联企业开展“一对一”联企服务,共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40余场,帮助企业化解纠纷6起,帮助企业解决难题4个。各检察职能部门也积极深入我市各类企业,开展了疫情防控宣传、复工复产帮扶、普法课堂、法治体检、送法入企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释放检察温度,帮助企业筑牢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内容。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搭建检企沟通“连心桥”、筑牢民企发展“防火墙”、撑好营商环境“保护伞”,全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清淤、排阻、助力、护航。(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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